云南省民政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10-28

10月28日上午,云南省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近年来民政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深刻阐明事关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民政工作规律性认识,是党的创新理论在民政领域的生动体现,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全省民政系统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遵循”来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把握核心要义,一以贯之落实,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民政工作的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

会议指出,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高举旗帜、凝心聚力、催人奋进,明确提出了做好民政工作“四个以”的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刻认识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立足我国国情和云南省情,加快推进民政服务现代化、治理现代化、手段现代化、政策制度现代化。

会议强调,全省民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不断完善政策制度、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社会参与“四个体系”,强化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两个着力”,坚持以深厚的感情做民政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做民政工作,以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做民政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民政工作,积极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好民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召开第二十一次全省民政会议的筹备工作;抓好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落实,争取全省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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