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基本确立,初步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从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缺型福利服务转向面向全体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在制度健全方面,我省修订实施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政府制定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10余个制度性文件,省直部门先后出台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和人才队伍建设等40多个政策文件,涵盖了规划用地、金融信贷、税费减免、医养结合、人才培养等方面。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124.16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建设养老机构1168所,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85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2372个,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432个,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8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2.25%。
我省推动3种“医养结合”模式,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达141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98%,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