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圣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医养结合模式下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建议的提案》(第01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云南省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老龄化增速明显加快,截至2022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747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数达548万人,分别占全省总人口的15.92%、11.68%,其中,慢性病约400万人,部分失能约110万人,完全失能约26万人。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能精湛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基工程”。省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标要求,把握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规律,将人才队伍建设摆到养老服务工作突出位置,为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基础、积蓄动能。
一、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一)强化政策制度支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坚持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头等民生大事,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大举措来抓,纳入重要日程,强力推进,先后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省直有关部门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培训、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等政策文件,切实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保障。
(二)加强人员队伍建设。2021年以来,省民政厅在严格按照“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要求,通过举办云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培训、城乡社会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执行管理培训、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班对600多名民政干部、948名养老机构负责人、5000多名在职养老护理员进行了培训。目前,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养老机构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全面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和职业技能。昆明等地建立了养老护理员岗位补助制度,鼓励在职养老护理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后持证即可申领初级工每年600元、中级工每年1200元、高级工每年1800元的补贴。
(三)建立竞赛奖励制度。2020—2022年,省民政厅连续三年举办云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大赛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护理、心理护理和培训指导等内容,重点考核选手技能实操、应变能力、观察能力和交流沟通等综合素质。比赛成绩前三名的选手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奖章,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技能等级晋升等待遇。各地通过层层培训,层层比武方式选拔参赛选手,达到了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的目的。
(四)加大机构资金扶持。2020年起,省民政厅每年安排1.55亿元,建立了社会兴办养老机构每床12000-6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床每月最高280元的运营补助、在运营补助基础上再上浮20%的运营困难补助、每床每年80%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民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补助等扶持政策,省级投入3.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6.18亿元。明确了建设、运营等补助资金可用于养老服务机构的人才培养及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包含了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住院津贴、施救费用、误工费用、传染病救助等内容,不断提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保障。
(五)提升人员福利待遇。近年来,我们始终将发展养老服务业与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业中就业、创业,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养老服务业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从事养老服务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人事劳动档案保管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十四五”期间,省民政厅将积极协调配合省直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要求,重点抓实抓好以下三个重点工作。
(一)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各类院校开设老年生活照料、老年医疗护理、老年营养和健康管理、老年社会工作、老年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心理等养老服务有关专业教育,构建多层次、模块化、高质量的技能课程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有关专业。鼓励现有开设养老服务类专业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有关专业“1+X”证书试点。加强养老服务专业教育与实践应用相结合,推动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加强校企合作,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扩大居家养老日常护理技能培训规模,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和最新行业企业考核评价规范开展标准化培训。探索养老服务业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专业化。推动建设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企业,打造养老护理员培训示范点,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争取成为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拓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评价制度,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畅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发展通道,完善与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对按照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护工、护理员等,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可享受培训补贴。大力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按照有关规定对获奖选手予以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加大养老服务人员的激励力度,保障和提升从业人员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强化人才政策扶持,逐步增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吸引力。广泛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宣传报道,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不断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岗位吸引力。
(三)大力培养老年服务志愿人才。积极发展志愿者组织,开展各项为老服务志愿活动并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加大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力度,加快发展面向老年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引入机制,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积极开展“三社联动”,推进建立“机构延伸、社区照料、义工援助、邻里互助、亲情慰藉、协会维权”六位一体关爱服务模式,研究制定《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同开展为老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时间储蓄”等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养老服务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养老服务工作!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