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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0302/20220011
字号
云民发〔2022〕109号
文章来源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发布日期
2022-06-08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58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云民发〔2022〕109号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658号建议的答复

郭竞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和适老化建设的建议》(第065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加强政策创制,规范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养老服务业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国家层面出台《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估》、《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一系列标准规范,省级层面先后制定了《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范管理提出了具体标准要求。省民政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省民政厅制定印发《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云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等6项标准,积极推动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截至2021年底,共评定等级养老机构543家。

二是积极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水平。2020年以来,通过举办云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培训、“城乡社会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执行管理培训、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培训等培训班对民政干部、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等6000余人进行了培训,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参加培训人员给予补贴,2021-2022年,全省将培训养老护理员培训5万人,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确保人人持证,全面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和职业技能,努力培育一支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三是积极加强适老化改造,持续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2021年起,省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资金,按照户均3000元标准,支持我省分散供养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7类基础项目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居家安全环境。截至2021年12月,全省共完成6970户改造,2022年全省将完成8000户改造,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升居家生活品质。

四是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引导和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推动养老服务,2022年,我们向民政部推荐上报了3个“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5个“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政策创制、进一步细化相关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计划,积极支持、推动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有关专业或课程,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十四五”期间完成2.5万户的目标推进适老化改造;继续组织开展好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适时开展全省养老服务先进评比表彰,努力构建与省情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请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坚  0871-6573921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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