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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1102/20210020
字号
云民发〔2021〕118号
文章来源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发布日期
2021-06-04

对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79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云民发〔2021〕118号

对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079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构建“全周期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建议》(第0079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全周期管理”强调系统性、动态性的管理理念。您提出用“全周期性管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对破解当前基层治理短板,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城市基层党建。随着城市治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的任务愈来愈重,自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后,省委组织部在社区组建由街道挂钩联系社区的领导干部、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驻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两新”组织负责人等参与的“大党委”,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共建议事会议,共同沟通会商,基层基础治理问题。同时,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基层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丰富居民议事协商形式。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服务评价、纠纷调处等机制,依法有序推进多方协商共治,引导各类组织和居民有序参与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监督。2021年4月,在全省县级以上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中,全面启动“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

(二)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协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社区协商,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有序引导村(居)民在社区公共事务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创新社区协商形式,健全村(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制定社区民主协商的“内容清单”,确保民意反映畅通丰富社区协商内容,细化重点专项规划、群众利益、民生保障等方面,扩大党员群众参与,实现公共生活的合作治理。在全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运行,维护村级集体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村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持续推进社区减负。2017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2020年,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制定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履行权责事项清单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并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清单。在全省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三是推动“三社联动”参与社区治理。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多元参与”原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我省建立了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2021年,全省集中力量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着力构建基层民政服务工作平台,6月底全省1410个乡镇(街道)将实现社工站全覆盖。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进社区,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推行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安排社区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三社联动”指导中心,建立“三社联动”服务站。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出台《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主要措施。通过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全省逐步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四是推动社区“三治融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为广大居民提供精神指引。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积极作用,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三)构建智慧治理体系。一是启动实施“智慧党建”。20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构建“智慧党建”,启动实施云南省“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为做好基层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建设现场调度、视频会议、分析研判、考核督导、工作决策、党建展示于一体的“省级智慧党建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运用“党建地图”“电子沙盘”等进行现场调度、分析研判和决策指挥。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地依托网格,组织动员驻区单位党员干部,会同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对每个家庭、每个居民进行排查摸底和疫情政策宣传,加强外地车辆、流动人员管理管控,对出现疫情或存在密切接触人员的小区进行重点监控,实行封闭管理,守住了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推动城市大脑项目建设。通过建设城市大脑,形成对社会运行情况的整体感知能力,并与各层级社会治理系统对接,形成各层级间的信息传递有效衔接机制,通过智慧治理体系上报信息,提高预警、处置、善后、总结的能力,避免出现信息孤岛。结合移动信息平台,做到让群众知情,实施有效参与和监督。2021年省发改委已安排40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在昆明、玉溪、大理开展第一批城市大脑项目建设,第二批拟安排丽江、保山、普洱开展项目建设,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提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各级各部门对社区治理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与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社区居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我们的社区治理仍存在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够完善,工作存在区域化、部门化倾向,各级各部门在创新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方面开展了很多探索,但存在资源分散、内容单一等问题;基层政府与社区权责边界不明晰、社区信息化建设依然滞后、社区治理难以做好精细化、精准化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提案建议,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行动,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全面融入。推动全省城市基层党建从示范带动向全区域统筹推进转变、从各领域条块分割向全领域深度融合转变,切实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质量和水平。用好街道“党建联盟”、社区“大党委”平台,推行县级以上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实现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资源共用、服务共做。推动居民小区党建全面覆盖,科学设置小区党组织、加大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力度,依托住建部门组建物业管理行业党委,加强物业党组织建设,培育一批“红色物业”示范点。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构筑职责清晰、统分结合、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机制,创新构建服务群众机制,在精准施策、精细服务中有效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高对基层治理需求的高效响应与支持机制,有机实现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精准分析基层治理中多元利益均衡关系,突破条块分割式传统治理格局,在融合多源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

(三)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积极推进“三社联动”。积极引导建立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发挥三方优势,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四)强化资源共享,推进社区治理智能化。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智慧平台建设,扩大信息技术应用,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完善“前台一口受理,后台一体运行”机制,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解决居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问题。统筹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整合行业部门信息,加强部门协作,最大限度整合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和资源,形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到信息全面、服务精准、高效快捷,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快社区网络智慧化升级改造,建立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数字化综合信息共享平台,为方便居民群众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

感谢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对我省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关注,期待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及建议。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筱兰 0871-65732120,18587208612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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