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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1102/202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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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民发〔2021〕105号
文章来源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发布日期
2021-05-28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60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云民发〔2021〕105号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660号建议的答复

陆显祯、李文雄、沈洁、王永祥、普斌、农恩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边境地区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经费投入的建议》(第066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云南惠老阳光工程”纳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今年,省民政厅集中开展县级失能照护设施补短板行动,实现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全覆盖;集中开展护理型床位建设行动,有入住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入住,逐步实现有入住意愿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都能进机构养老。县级失能失智照护服务机构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托养服务。

截至2020年底,文山州户籍人口为363.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50.18万人,户籍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13.8%。截止2021年一季度末,全州共建有城乡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3个,养老机构65个、养老床位6592张,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22.24%。目前,文山州8个县(市、区)均已申报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项目,拟由省级投入842.75万元资金支持文山州建设585张护理型床位。建成后,全州护理型床位数将达2000余张。同时,民政部门将对所有特困老人的入住意愿清楚排查、动态掌握,有入住意愿的特困老人要100%保障入住,实现“应住尽住”。

文山州现有麻风村的住村麻风病康复者享受低保,对符合特困供养标准的人员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进行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2020年6月起,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提高到832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一档835元/人/月,二档418元/人/月,三档251元/人/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大幅提高。麻风病康复者中有入住意愿的困难老年人或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可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到当地养老机构进行老年人入院能力评估,办理入住。

下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结合云南实际,依托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以农村留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为主要对象,以助餐、助安、助医、助娱等关爱服务为主要内容,以老年人互助管理为主,争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探索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保障弱势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曹陈畅   0871-6573137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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