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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0902/20190022
字号
云民政法〔2019〕51号
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
2019-11-19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云民政法〔2019〕51号                                                  签发人:熊  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云南省民政厅2019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总结.pdf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省民政厅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省民政厅共承办建议提案65件,其中: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3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42件;主办(含单独办理)26件,分办9件,协办30件。内容主要涉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特殊群体、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调整等方面。省民政厅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办复率、协商率均100%,主办(分办)件面商率35%。其中:35件主办(分办)答复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19件、B类的16件。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省民政厅始终坚持“讲政治、重质量、求实效”的原则, 秉承“办好一个建议提案,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的理念,落实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沟通协商、办理质量跟踪督办办理效果“六个到位,狠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精准安排部署办理标准统一答复耐心细致,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反映基层实际,代表着群众的意愿和呼声,省民政厅切实把解决好、落实好代表和委员关心关注的事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把研究、采纳、办理、答复建议提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回应社会关切的纽带、展示民政工作提升民政形象的途径、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来认识并加以推动落实,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二)压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政策法规处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办理。2019年4月,召开建议提案统一交办会,采取“三步法”精准交办责任到人,即:第一步确定承办处室,涉及多个处室职能的,确定牵头处室,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第二步由承办处室负责人认领任务后,当场签字确认,责任落实到处室;第三步承办处室内部分解任务,由承办人员逐项签字确认,责任落实到人。6月4日,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加快推进建议提案办理进度、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三)抓规范,提高办理质量。制定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制定统一的办理工作流程,印发答复格式标准模板,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承办人员协商后提出答复意见——处室负责人审核内容——政策法规处审核复文格式——厅办公室核稿——分管厅领导签发”的办复程序,层层压实责任,规范流程。

(四)加强督办,提高办理效率。为从根本上纠治以往办理工作拖沓、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工作中每月发一次督办通知,经常性强调办理工作规范,并通过定期通报、收集归档、网上办理等环节,加强督办催办,办理工作效率得到较大提升。年中,厅党组专门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督办效果。

(五)注重沟通,增强办理实效。一是重视与代表、提案者的沟通,承办处室和人员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充分运用网络、邮件、微信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与代表、提案者的沟通协商,了解所提建议提案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坚持“重点建议提案一律面商、集体建议提案一律面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明确要求面商的一律面商”,推动主办、分办件的面商率逐年提升二是注重与主办、协办单位的沟通,力求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实际工作,协调解决代表、提案者所提建议,真正实现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三是注重与督办单位的沟通,及时向省人大选联工委、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四是注重内部沟通,涉及两个以上处室业务的建议提案,明确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和办理时限、要求,确保办理工作实效。在办理第0457号关于“哀牢山”更名为“爱劳山”的建议过程中,多次与代表深入沟通交流,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和上门答复工作,得到代表的理解支持,为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良好基础。9月27日,邀请部分在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代表和提案者对民政工作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与会的代表和提案者对近年来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对省民政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六)丰富形式,创新办理方法。针对建议提案越来越多地呈现出热点集中、重点突出的特点,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效率,由点及面推动工作,提出“联合调研+集体面商+合并办理”的思路,对涉及数量较多、关注点较为集中、内容相近的建议提案,采取集体调研、面商的形式,把人大代表、提案者邀请到一起,面对面解释政策,共同协商解决。如,今年承办的《关于推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建议》(0526号提案)和《关于加快我省社区建设  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的提案》(0451号提案),就采取合并办理方式,民革云南省委相关负责人参加两个提案办理的调研、面商工作。为办理好《关于把居家社区养老作为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基础建设抓落实的建议》(第0391号)这件重点提案,组织提案者赴青海、杭州等地调研,同时邀请内容相近的相关提案建议的代表、提案者参加调研。通过“合并办理”,代表和提案者对所提建议提案涉及的工作有了更全面、直观的认识和了解,促进相互沟通、争取理解支持,收到良好效果。

(七)力求实效,推动成果转化。始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问题为导向,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助推器”,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实现建议提案办理与民政业务工作双推进、双落实。针对今年建议提案涉及的深化殡葬改革、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建议,认真研究吸收采纳所提建议,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果,研究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关于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起草《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办法(试行)》等政策举措,既积极回应代表、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又全面深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重点民政工作思路、措施、方法、路径,强化有效政策供给,进一步完善民政工作政策体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省民政厅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推进工作发展等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对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期待,对标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沟通协调还不够充分,办理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办理工作规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办理结果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等问题。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制度,强化落实责任,改进工作措施,抓牢作风建设,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这一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查找并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研究,强化整改落实,创新办理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强化提办对接,打通“最先一公里”。在着手办理前,对代表委员反映的情况不够明确的,及时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与领衔人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所提建议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征询代表委员的意见,虚心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等方式,积极主动做好提办对接工作,达到相互理解、增进共识、研究问题、完善措施、提高办理质量的目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协商就要真协商”的要求,把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作为办理的必要环节,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创造条件与代表委员见面,真正提高面商率。

(二)注重以点带面,解决连片问题。对标最高标准,创新思路、把握关键,把同类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统筹考虑、系统研究、综合办理,切实拿出综合性解决方案和对策措施,真正实现“办好一个建议提案,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使建议提案发挥最大效益。

(三)改革创新手段,改进办理方式方法。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创新办理方式,采取视频见面等新技术手段,解决面商率低的问题。继续用好“合并办理”的方法,增进沟通了解,面对面解释政策,共同协商解决。

(四)切实转变作风,畅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转变作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解决问题上做文章,着力破除办理落实“中梗阻”问题,把答复向抓落实和促进工作上转变。对列入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持续抓好跟踪落实。对暂时不具备落实条件的建议提案,认真阐明情况和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认同。

2019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瑞,65730685,1369879897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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