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国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云南省老字号协会进一步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提案》(第41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厅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研究部署,要求认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高质量办理委员提案。经认真学习了解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及我省老字号企业认定现状,并到昆明老字号企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走访座谈,现场就成立登记云南省老字号企业领域社会团体的审批条件及流程进行沟通交流后,形成本答复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老字号是历史悠久,传承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理念,取得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具有鲜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和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经济文化价值。自2009年我省启动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以来,共开展了7批云南老字号、3批中华老字号评审认定,截至2024年2月,云南共有老字号121个,其中,中华老字号31个,涵盖食品药品、民族工艺、美食小吃、珠宝玉器、制茶技艺、体育用品等20余个领域。省民政厅认为,支持符合条件的云南省老字号领域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登记,促进老字号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将老字号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多融入现代生产生活,对实施品牌战略、实现自主创新,增强民族经济竞争力,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省民政厅紧紧围绕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的要求,积极支持我省社会组织发挥云南边疆地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着力抓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截至2024年4月底,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22607个,其中社会团体12439个。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持续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云南省老字号领域社会组织的各项登记及监管服务工作。一是强化登记服务。积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做好对云南省老字号领域社会团体成立筹备工作的工作指导,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加强业务范围审定和章程核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云南省老字号领域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登记。二是促进作用发挥。支持老字号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老字号服务平台、健全老字号保护体系、培育老字号研究专家队伍、引导老字号企业规范自律,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老字号创新发展,切实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功能作用。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