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筑牢民政安全底线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6-25

普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春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作为民政部门,保障好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更是重中之重的任务。普洱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全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以扎实的作风守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政治担当,将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要位、做到实处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今年以来,全国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代价巨大、教训惨痛,一次又一次地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市民政系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安全生产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提高对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机关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同民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将安全生产纳入市民政局年度工作要点,每半年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狠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持续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筑牢守好安全生产的堤坝,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安全意识入心入脑、见行见效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开专题会、观看警示片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充分利用冬春火灾防控、安全管理月、“5.12防灾减灾日”等各个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殡葬、福利彩票销售等民政服务场所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将安全文化元素注入民政各类机构、场所,使安全文化渗透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使干部职工时时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信息、提高安全素养,培塑干部职工自觉的安全行为。

三、深入排查隐患,做到风险隐患摸清摸透、整治彻底、防控到位

要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隐患就是事故”的危机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把无事当有事、小事当大事,在“无事”的情况下多想想“有事”的可能,防未然、防偶然、防想当然,把安全隐患发现在前、解决在先,让安全生产防线牢不可破,确保真的无事。印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明确安全生产各类行动目标任务。印发《普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民政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要警惕岁末年初、冬春季节、汛期、节庆假日等易发生安全隐患的特殊时间节点,聚焦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紧盯机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地质灾害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迅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排查“零死角”。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并加强日常巡查巡视,确保发现隐患一件,及时整改一件。

四、健全应急机制,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有力

“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市民政局始终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应急责任体系,制定下发《普洱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县(区)民政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在灾害性天气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向县(区)、直属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坚决稳控安全形势。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提高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提升机构应急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机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要切实把行动成果转化为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在动力,切实把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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