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安全发展理念 筑牢民政事业安全屏障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6-25

怒江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祝文新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怒江州民政系统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系统性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全州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强化安全理论武装,拧紧思想“总开关”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民政部门是代表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兜底部门,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履行着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三大职责,肩负着管理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殡仪馆、流浪乞讨救助站“一老一小一馆一站”特殊服务机构,承担着特困供养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精神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服务对象。怒江州民政系统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精神状态,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党组、干部职工必学内容,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相关决策部署精神;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并由班子成员带队,一竿子捅到底,开展督查检查。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在政治站位上、思想行动上、具体工作上,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平时、筑牢根基,当好安全的守门员。

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坚实制度“主心骨”

新安全生产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是其贯穿始终的主导思想。民政工作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弱、幼、残,服务对象情况特殊,群体数量众多,自我保护能力弱。因此,对民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更高,对制度规范的要求更细。怒江州民政系统始终坚持从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出发,完善民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细化应急举措。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强化行业指导,严格工作标准。从职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规章制度、隐患排查等细分项,进一步规范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标准和要求,让基层有具体操作标准、机关有检查督导指引。二是锚定重点领域,坚持靶向发力。针对养老机构“存量大、隐患多、风险高”的实际,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进一步推动养老行业安全水平提升。为有效统筹防灾减灾与业务开展,养老服务、儿童和精神卫生服务、殡葬管理、救助管理等领域,不定期及时下发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提示或通知,加强指导。三是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应急处置。进一步明确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工作守则和人员职责,规范信息报告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确保遇到特殊情况应急处置规范有序。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各类安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规指导工作、按照规定约束言行、按制度规范工作。通过标准规范细化“一人一责”、“一岗一责”、“一事一策”等各项举措,以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三、树立安全底线思维,筑牢责任“压舱石”

安全责任无小事,一失万无。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是矛盾风险易发多发地带,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敏感度高,社会容忍度低,极易冲击道德底线、突破安全防线,安全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怒江州民政系统充分认识怒江州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把安全放在工作第一位,严格监督管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岗位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尽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着力构建大安全格局。具体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党政领导责任。突出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突出落实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主动靠前一步,宁可抓重、不可抓漏,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二是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牢牢抓住局机关、各事业单位自身安全,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自觉加强日常规范管理。三是落实部门管理职责。局机关各行业主管科室按职责分工和“管行业、管安全”原则,负责推进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州县(市)民政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紧盯民政服务机构领域,严格落实“防风险、守底线、抓安全、护稳定”季度研判制度,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形态红线、党风廉政高压线,将民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四、深化安全治本攻坚,确保安全“零事故”

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了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职责,要求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常态长效筑牢安全防线,强化“一盘棋”格局,守牢“一方土”责任。为此,我们坚持做到:一是用常抓责任落实的韧劲,在慎终如始中抓落实。局机关各行业主管科室按职责分工和“管行业、管安全”原则,负责推进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州县(市)民政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紧盯民政服务机构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房屋安全隐患、设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隐患,“过筛子”排查,摸清底数、完善机制、闭环整改、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二是用善抓督查检查的巧劲,在精准对敌中抓落实。召开会议必提安全,推动工作必讲安全,抓实督导检查全覆盖,确保安全“零事故”。怒江民政结合主题教育四下基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电燃气安全、房屋设备安全等进行深入督促指导,按照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够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危险,组织人员自救逃生,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用真抓隐患排查的拼劲,在实干笃行中抓落实。对于顽固性、反复性安全隐患问题,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注重发现问题,加强现场指导,做到举一反三,以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有力促进安全工作的落实,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怒江州民政系统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民政服务机构扛牢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杜绝侥幸松懈的思想,在硬件设施、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上投入充分的精力财力,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不断开创怒江民政事业新局面。


专题专栏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滇ICP备170021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