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 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主动防范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实践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障,对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我们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系统性提升民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安全生产水平和能力,努力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昭通民政力量。
一、把安全生产作为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紧箍咒”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责任之大、常念安全“紧箍咒”。各级民政部门和全体民政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固树牢立谋发展不能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发展理念,时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职责,当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底线“守门员”。昭通市民政局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建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结合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隐患问题排查清单、包保到人整改清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把安全生产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生产力”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犹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昭通全市民政系统坚持聚焦“三基”职能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房屋安全、洪涝安全、地灾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等方面下大气力,紧盯薄弱环节,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排查化解风险隐患274项,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民政事业发展的“试金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民政事业发展要始终以安全生产为最根本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应始终把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好不好”,作为检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之一,把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全放在心上、挂在嘴上、跑在腿上,扎扎实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做到安全管理进机构,坚持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情况不定期抽查,制定完善各行业领域防控预案,针对性开展交通、防火、防汛、防震、食品等安全应急演练,建立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做好安全宣传进社区,指导村(居)把安全生产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制作安全宣传栏,完善安全警示标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教育进家庭,结合困难群体入户走访,开展“三留守”家庭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开展安全生产进机关,通过业务培训、“每月一学”,开展安全管理专题讲座,加强机关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升党员干部安全生产理论水平。
四、把安全生产作为引导民政事业发展的“指挥棒”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安全管理典型示范机构,打造亮点,连点成线,以点带面,助推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深刻吸取其他已发生事故案例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为镜,深刻反思、深刻警醒,层层开展警示教育,时时提醒安全责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警自省,坚决杜绝习以为常、麻痹大意,树牢“100-1=0”的安全意识,全力确保民政工作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