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政协副主席,丽江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和茂卓
“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努力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杜绝和减少事故隐患;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是坚持关口前移、突出风险预控,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工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都进行了明确。2023年5月11日至12日,云南省民政厅举办“云南省民政系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班”,组织进行专题培训;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民政系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吹响了全省民政系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号角。下面,我结合学习工作情况,谈谈对民政系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在组织领导上下功夫,高位推动落实
各级各类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将此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责任,推动民政系统安全无事故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好。及时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责任部门、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实现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管控、全时段落实双重预防管理机制。民政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工作进度和建设质量。民政服务机构应扛实安全生产运营主体责任,按照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的原则,全员动员、全员参与、问题导向、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二、在培训学习上下功夫,科学推动落实
及时制定双重预防管控机制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专家授课、实地观摩、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分层次、分阶段培训,围绕风险管理知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方法、风险评估办法、防控措施、隐患排查方式、行业主要安全标准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做到全员参与,以增强全员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的能力。
三、在前期准备上下功夫,系统推进落实
(一)加强信息收集与准备。在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估前,做好前期的信息收集与准备,重点收集以下信息: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标准、服务规范;相关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资料及其他相关安全证明材料;本机构详细的服务流程图、组织机构图;设备、设施使用说明书、操作运行规程、维修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说明书;本机构及相关行业事故资料;其他相关资料与信息。
(二)认真编写体系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点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安全风险公告制度等管理制度,以及风险点清单、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分析评价记录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危险源统计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等有关记录文件。
(三)坚持试点先行。贯彻落实全省民政系统双重预防机制培训精神和省民政厅相关工作要求,以试点先行的方式,在每个县(区)选取1个养老服务机构、1个儿童福利机构、1个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作为试点,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23年内完成试点创建任务,为2024年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推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高效推进落实
(一)建立工作检查制度。可以采取挂钩联系蹲点调研、“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指导、督促,聚焦短板弱项,合力攻坚克难,帮助机构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问题,高效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效。
(二)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定期收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把握工作节奏、解决困难问题、部署重点任务、高效推进落实。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级各类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可以确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联络员,收集工作情况、报告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中各类困难问题。
五、在总结验收上下功夫,提升落实成效
围绕试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开展工作总结,认真提炼归纳工作经验。结合民政重点工作考评,认真制定考评方案、明确考评指标、确定考评细则,对民政系统双重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进行系统考评。认真制定示范推广方案,以集中学习、工作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尤其是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工作负责人学习先进单位工作成效,推广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