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政局局长 和春林
民政直接面对困难群众,直接服务困难群众,做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迪庆州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把维护困难群众和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机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观望态度和畏难情绪,层层传导压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一失万无”的紧迫感,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教训,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监管、服务职能,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要以求真务实的手段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狠抓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必须重实干求实效。持续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我省69项具体举措和我州79条具体措施,按照《迪庆州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州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迪民发〔2023〕33号)、《迪庆州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2023〕-32号),抓好全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聚焦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紧盯机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地质灾害、防震减灾、汛期防灾、疫情防控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自检自查自纠;会同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落实“四不两直”制度,对各类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压紧压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机构的主体责任,真正以责任到位保证工作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安全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完成整改,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要以善作善成的巧劲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细之又细、广之又广,要切实加强服务机构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质效。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经常性安全教育管理,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要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安全隐患防范能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消除风险,为服务对象营造一个安心、舒心、放心的生活环境。聚焦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强化安全意识,细化防范责任,健全规章制度,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细化量化各机构安全要求和标准,不断完善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完善民政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确保民政服务安全平稳运行。
要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无小事,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之弦,持续压紧压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各负其责,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制度支撑和保障,完善管理制度,提升保障能力,夯实安全稳定基础。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牢牢抓住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宣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督促服务机构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要把每一次学习宣传、每一次督导检查、每一次隐患整改,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相结合,深入研究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深入思考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的有力举措,及时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创新成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对象的安全意识及应急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