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民政局党组书记 王振华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大理州民政系统把抓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和服务对象健康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一、加强学习宣传,强化理论武装
近期以来,大理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是坚守人民立场、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和现实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为切实提高全州民政系统、服务机构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对安全生产认识和理解,大理州民政局组织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履职能力,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使安全生产的意识入脑、入心,力求做到“铁规定、钢执行、真落实、全覆盖、见实效”,坚决防范、遏制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全州民政系统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同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在安全生产月、清明节、汛期、冬春等特殊时间段采用发放宣传单、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督促指导各县市民政局和民政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在组织培训期间,严格参训要求、严审培训内容、针对不同机构施教、不同岗位施教,把培训重点任务放在让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绷紧安全弦,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懂得抓安全,让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技能和设备使用。重点抓好应急能力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州民政局先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参与181人次;组织专题讨论、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1场,参与30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2场,参与44人次。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专题展1场,参与60人次。进一步普及了安全知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增强服务队伍的安全意识。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安全制度
全州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点多、面广、量大,包括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等各类服务机构,以及公墓、殡仪馆和婚姻登记处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安全生产涉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安全等多方面安全。为扎实做好全州民政领域安全工作,大理州明确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突破工作重点难点,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大理州民政局关于2023年全州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大理州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州县(市)民政部门全面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制定工作措施,细化了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行州民政局领导班子分片包县,责任到人,以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让从业人员人人入岗、岗岗有责、在岗担责,共同实现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强化隐患排查。为防止出现民政领域因安全隐患问题排查不到位或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大理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紧盯基础设施维护保修、安全技能培训、安全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从组织领导、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安全防护力量配备、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深挖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问题一一进行整改销号。三是强化集中整治。对于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有针对性且可操作的整治措施,确保限时整改完毕。对民政领域安全工作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除隐患、补短板、强弱项相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住一批漏洞。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州民政局班子成员督导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指导帮助县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机构采取抽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督办单的形式签字交办、验收销号,确保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不搞变通、不走过场。
三、树牢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
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时刻把民政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挂在心上,树牢底线思维,切实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持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聚焦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牢底线思维,抓实民政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坚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确保民政服务机构专业设备、专业人员及设施器材配备均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基本规范。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日常安全管理要求,加大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设施设备及资金保障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奠定良好基础。二是深化改革创新。鼓励养老机构采取公建民营,引入社会资本和新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安全运营水平。用好民政服务机构实时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区域无死角,保证监控视频保存90天,并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三是认真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管理、命案防控三年攻坚、突出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和打击养老诈骗四个专项行动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