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民政局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零事故”运行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6-29

昭通市民政局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

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零事故”运行

昭通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生产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把维护民政对象、机构的安全作为民政部门的底线任务来抓,狠抓重点时段、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零事故”运行。

一、高度重视,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昭通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工作职责,为开展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把安全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开会必谈安全,督查必查安全的工作常态,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召开安全工作会议5次,其中,党组会议1次,局办公会议4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强调、安排、部署。

二、广泛宣传,多样化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采取中心组学习、文件印发、微信群、讲座、研讨等多种方式,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还通过发布倡议书、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和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并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不断增长安全知识。今年以来,印发了《昭通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昭通市文明祭扫倡议书》、《昭通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昭通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排查的通知》等。清明节期间,全市参与祭祀活动的群众达18.1073万人次,祭祀活动车流量达2.5389万辆次,全市民政、消防、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共投入工作人员1.1976万人次,车辆3000辆次,悬挂宣传标语、横幅3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4万余份,全市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层层压责,逐级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昭通市民政局于今年3月份分别与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科室(办)、局属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形成安全工作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共同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细化了《昭通市民政局“一岗双责”分工方案》,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畅通渠道,及时化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建立全市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群,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每天一巡查,巡查必报告”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常规工作定时报,突发事件及时报,不断畅通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渠道。同时,实行安全工作每日一提醒的工作制度,每天通过微信群发布安全提示信息。截至目前,发布安全生产提示信息180余条。

五、突出重点,全面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民政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3个重点,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站、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为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房屋建筑隐患、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情况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做到全市安全服务工作情况清、底数明。同时,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并结合机构实际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加强指导,高效化指导机构有序运行

昭通市民政局结合“挂县联乡包村”工作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督导检查。通过督查,针对急需整改落实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整改时限,各民政服务机构结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机关进行安全隐患排查1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3条,整改3条;前往彝良县、巧家县、大关县等县区进行实地检查共16次。目前,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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