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云南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形成《云南省民政厅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厅党组2024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等相关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可能产生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风险的重大事项,应当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决策的制定或调整、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清理行动以及重大活动安排等。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民政厅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制定印发《云南省民政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完成时限:2024年8月
2.制定印发《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处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3.制定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4.起草《云南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
责任单位: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5.推动《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责任单位:区划地名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