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民政局,省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推动社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云南省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报到,9月15日(星期五)下午返程,共5天(含往返各1天)。
二、培训地点
云南·昆明。
三、培训对象
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的各州(市)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60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优先安排为提供“一小一老”服务和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社区社会组织;省级社会组织骨干人才自愿报名列席旁听。
四、培训内容
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及民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区社会组织筹资和财务管理,社区社会组织项目管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案例分析,“五社联动”基层治理行动框架的实践分析,交流座谈会和现场教学等方面多形式开展专题授课。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资料、餐饮及住宿等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学员或机构自理;报名列席旁听学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培训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由本人自理。
(二)请各州(市)民政局组织所辖区域内的社区社会组织相关骨干人才参训,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12:00前,将报名回执表加盖州(市)民政局公章,发送至邮箱:ynsshzzcjh@qq.com,联系人:徐佳,电话:0871—65732132。
(三)本次培训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期间主办方在征得授课老师同意后,将视情开展现场教学直播。
(四)培训期间,请各参训学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表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培训名额(人) |
1 | 昆明市 | 13 |
2 | 曲靖市 | 5 |
3 | 玉溪市 | 5 |
4 | 保山市 | 3 |
5 | 昭通市 | 5 |
6 | 丽江市 | 3 |
7 | 普洱市 | 4 |
8 | 临沧市 | 3 |
9 | 楚雄州 | 4 |
10 | 红河州 | 2 |
11 | 文山州 | 3 |
12 | 西双版纳州 | 2 |
13 | 大理州 | 4 |
14 | 德宏州 | 2 |
15 | 怒江州 | 1 |
16 | 迪庆州 | 1 |
附件2
报名回执表
填报州(市)民政局/省级社会组织:(加盖公章) 填写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社会组织名称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