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民政局,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民办函〔2023〕41号)要求,为进一步完成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派及培训任务,省民政厅拟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目标明确、主题突出、任务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助力我省社工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23年,省民政厅将选派9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三区”计划)。通过项目实施,为服务地区培养4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处于脱贫攻坚过渡期内的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聚焦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二、遴选原则
按照自愿参与、需求对口、择优选择的原则遴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三、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业务的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鼓励在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服务,在州(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机构在注册地州(市)范围内服务,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机构在注册地县(市、区)范围内服务。
四、遴选条件
申请“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机构、人员、财务等基本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选派团队应至少有4名成员。其中,所有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较为艰苦的工作生活环境;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在5年内接受过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且具有一年以上专业社会工作经验。在读社会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在专业教师指导下为“三区”提供专业服务。
(四)选派团队中,须有1名具备2年以上培训督导经验的社工督导,能够带领团队成员到受援机构提供专业督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和项目策划等服务。
(五)在2019—2021年度云南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评估中,所承接的项目评估结果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任何一年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将不受理申请。
(六)各申报项目至少明确3名拟培养对象,2名拟参与民政部集中培训人员。培养对象应优先考虑当地正在从事或有社会工作从业经历的人员,且不得与拟选派人员重复。
五、遴选程序
(一)填写申请材料。
有意参加2023年“三区”计划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填写《2023年“三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拟选派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任务分配表》(附件2)、《拟培养对象的基本信息及任务分配表》(附件3)、《拟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信息及任务分配表》(附件4),并于6月30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二)现场路演。
现场路演定于7月5日8:30—18:00在省民政厅进行,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所有项目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路演具体要求如下:
1. 申报机构安排1—2名拟选派人员参加现场路演。
2. 路演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具体内容为“三区”计划的服务理念、实施目的、服务内容、项目进度安排、项目督导安排、经费预算、人员安排、培养对象成长预期成效等。(其中,参加过“三区”计划的机构必须安排3分钟以内的时间介绍往年工作成效。)
(三)遴选结果。
最终入选2023年度“三区”计划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名单将正式下发通知明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孟晓芳 0871—65717976
电子邮箱:2945353724@qq.com
申请机构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1.云南省2023年“三区”计划社工服务机构申报表.docx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