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撤销登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云南泛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等2个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度检查的情形,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期为6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拟予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民政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附件:拟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拟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社会组织名称 | 处罚类型 |
1 | 525300003560320033 | 云南泛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 | 撤销登记 |
2 | 51530000096184675K | 云南省会展行业协会 | 撤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