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省属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度检查,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我省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按照民政部要求延后开展。2020年4月,云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2019年度检查的通知》(云民社管〔2020〕13号)和《关于开展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检查的通知》(云民社管〔2020〕14号),明确年检时间截至7月31日。请目前还未参检的省属社会组织高度重视,切实将参与年检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组织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指定专人尽快按要求参检(详细名单见附件),务必于本通知发布起30日内将2019年度年检相关资料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逾期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作为后续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和开展相应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社会团体年检联系人及电话:朱勋荣、刘秋波、梁敏 0871—65731941、65731040、65731415;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联系人及电话:彭文全 0871—65731412。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