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存在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无法与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厅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民政部或云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盘龙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一、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云南聚合农业分析测试应用技术研究所
2.云南大地跨境民族文化研究交流中心
3.云南省滇派园林研究院
4.云南爱尚德克萨斯扑克俱乐部
5.云南石材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院
6.云南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院
7.云南泛亚新金融研究院
8.云南九鼎《山海经》文化研究所
9.云南瑞康糖尿病专科医院
10.云南真履艺术培训学校
11.云南桥头堡建设项目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中心
12.云南至公大数据研究院
13.云南荣华白血病白族民间医药研究所
14.云南漫涯职业培训学校
15.云南影人职业培训学校
16.云南大德堂中医药研究所
17.云南文龙书画院
18.云南陶瓷文化产业技术研究院
19.云南滇锋足球运动俱乐部
20.云南翡翠产业发展研究院
二、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1.云南省珠宝商会
2.云南省蔬菜流通行业协会
3.云南省模特行业协会
4.云南省七彩食品电子商务协会
5.云南省建筑设计协会
6.云南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7.云南省设备管理协会
8.云南省新闻摄影学会
9.云南省公共经济学研究会
10.云南省石油学会
11.云南铁路文化建设协会
12.云南省科普作家协会
13.云南省农民企业家联谊会
14.云南省解剖学会
15.云南省生命生存生活教育促进会
16.云南省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17.云南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管理协会
三、撤销登记的基金会名单
1.云南孝尊教育基金会
2.云南省泸商长江公益基金会
3.云南博润扶贫基金会
4.云南社会科学发展基金会
联系人:王 瑞
联系电话:0871-65730685
云南省民政厅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