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迪庆州、怒江州民政局,省级有关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近期将组织动员一批实力较强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到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帮扶。为使我省深度贫困地区的服务项目需求与全国性社会组织的帮扶资源进行精准对接,请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和需求,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对接,在本州市范围内广泛征集项目,汇总审核后报我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社会扶贫项目:从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围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专项扶贫,为贫困人口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培养内生动力,发展特色产业、搭建产销平台、开展劳务输出,提供健康服务、慈善医疗救助、助学支教、保护和修复生态,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等服务。
(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专业方法,如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等专业服务项目。
(三)其他社会服务项目: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人口、老年人、残疾人、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开展生活照料、困难帮扶、紧急援助、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康复护理、扶贫救助等社会服务。
本次征集的项目不支持基建、宣传类项目,项目资金的使用不得超出脱贫攻坚及社会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似的社会问题。
(二)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设计须经过前期调研,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须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三)目标定位公益性。以服务民生和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符合公共利益,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公益色彩突出。
(四)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五)其它要求。项目实施地应属贫困县(乡、村)范围,服务对象一般为贫困家庭和个人。
三、项目报送方式
登录“云南民政”(http://ynmz.yn.gov.cn),在 “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参与深度贫困地区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书》,参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省级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直接报省民政厅,各州(市)征集的项目由州(市)民政局汇总审核后统一报省民政厅(每个项目填报纸质和电子版申报书各一份)。
项目上报时间:2018年10月20日前。
联系方式:云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一处 杨家伟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630725
电子邮箱:2073053904@qq.com
附件: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参与深度贫困地区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