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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保基本 兜底线 暖民心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12-31

五年来,怒江州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加强和改善基本民生保障、提升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充分发挥民政的兜底性和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改革创新社会救助举措,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完善动态监测机制,推动兜底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制定印发《怒江州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交换比对机制》《民政服务对象信息月报送制度》,通过“县级监测预警、乡镇(街道)定期摸排、村级日常走访”等方式,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实现横向到各行业部门,纵向到村一级的工作格局,按月分类更新保障对象数据,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早帮扶”。加强对防返贫监测对象“线上+线下”摸排,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全部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目前,全州共认定低收入人口12.26万人,将“三类人员”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25682人,占全州“三类人员”总数的55.52%。二是探索居住地申报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均等化路径。实施救助申请人就近就便在居住地办理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为易地户籍人口就近就便办理临时救助。五年来,异地办理临时救助872人次,打破了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破解了流动人口的核查、动态管理等问题。三是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方式。选取贡山县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运用“民政+社工+志愿者”的模式,在获得社会救助的基础上,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调研孤寡老人、孤儿、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服务需求,并针对需求开展生活照料、安全、健康、情感、能力提升等方面服务。通过“物质+服务”,在给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基础上,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社工机构提供各类个性化服务,累计提供安全隐患排查、生活照料、课业辅导、探视关爱、情感支持等服务560人次,不仅满足了困难群众对物质的硬需求,也丰富了困难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探索多元养老路径,绘就怒江颐养新篇

怒江州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从单一到多元,从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逐步扩展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建设了以县级福利中心为示范引领、乡(镇)级敬老院为纽带、N个村(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以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的特色养老服务格局。到2024年,全州建成4个县级失能照护机构,16个农村敬老院,81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成养老床位1614张,收住老人417人,基本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集中供养。二是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实施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逐年对全州农村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截至目前,新增护理型床位856张,比例达到81.3%。2021年起,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全州老年幸福食堂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建成老年幸福食堂9个,实现县市老年幸福食堂全覆盖。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已完成1150户。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补助标准,80至99周岁老年人补助标准8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标准800元,保障标准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多元互助养老模式逐步形成。脱贫攻坚期间,怒江州对10.2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行集中安置,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1.5万人。为解决好搬迁安置点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助力搬迁群众“搬得出、住得稳”,怒江州在最大的安置社区——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和谐社区积极试点,联动政府、社区、社工、爱心企业、志愿者等力量,支持康德、汉达等社工机构探索推进“1+1+N”社区互助养老模式,协助老年人适应社区生活,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从推动“1+1+N”互助养老模式,到形成邻里互帮互助体系,最后形成自我造血,逐步开创出怒江易地搬迁社区居家互助养老创新模式。目前,模式已推广至18个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四是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泸水市六库镇重阳社区、兰坪县翠屏街道玉屏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社区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设置便民窗口,提供便民设施,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全州建成率95%。38家医疗卫生机构被命名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7家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其中二级以上综合医院5个、中医医院2个,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地名管理,稳妥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设置

稳妥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设置。规范地名管理、弘扬地名文化。通过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推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促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服务。指导地名批准机关依法依规开展地名备案公告,开展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行政区域类数据质量专项复核工作,持续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词条,近五年来新增地名567条,修改8218条,删除126条,入库8414条。开展怒江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归档和管理。全面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四、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全州目前共登记社会组织246家,有社会组织孵化中心6个。自2021年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以来,全州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36个。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重大事项报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备案报告的通知》,对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事项报告进行督促指导。二是加强联合监管。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怒江州非政府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怒江州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社会组织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持续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成绩显著。2021年以来,共确定“僵尸型”社会组织102个,截至目前,75家完成整改,27家正在推进整改。2021年至2024年,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行动,累计为怒江州行业协会商会减免、降低会费356.36万元,共为1187个会员企业减轻企业负担。四是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发挥重要作用。发挥“五社联动”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健康养老等活动,做到有需求的地方都能覆盖到。泸水市和谐社区邻里帮帮团互助养老案例被列为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受益人数12.9万余人次,其中儿童和青少年6.1万人次,老年人4.6万人次,残障人士0.5万人次,妇女和其他人群1.7万人次。五是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工+志愿服务”撬动“易地老人安居计划”,助力乡村振兴;以“沪滇协作社区社工站”深入推进“五社联动”机制,助力乡村振兴;以动员慈善力量的形式拓宽链接“多元化社会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对接、引导全国各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怒江州,14个社会组织与怒江州重点帮扶县(市)签订了协议,助力乡村振兴。目前,怒江州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55个,投入款物1107.71万元,受益人数11.8万人次;链接中央财政资金、福彩资金,国家级、东西部、省级社会组织帮扶资金,以及各界爱心人士捐赠等资金2281万元,助力怒江州乡村振兴。

五、聚焦民生民利,创新推进慈善福利事业发展

一是拓展慈善事业发展渠道。带动怒江州慈善会等慈善组织“走出去”,赴上海与浦东新区民政局沟通对接,促成浦东新区民政局于2023年8月“走进来”,到怒江实地考察交流,签订《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框架协议书》,争取到上海市4个社会组织捐赠价值52万元的资金。2024年初,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和“中华慈善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促成4家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为社区67名留守老人捐赠生活物资。二是积极搭建慈善平台,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慈善活动。通过举办“慈善月”主题活动、传统节日等,吸引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投身慈善事业。利用互联网+慈善的优势,结合线下募集,筹集到善款和物资,共计价值220.98万元,有力支持了慈善项目的实施、个性化社区慈善活动开展。

六、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葬基础设施建设,

怒江州地理条件特殊,境内群山耸立、江河纵横,高山峡谷占国土面积的98%以上,森林覆盖率达67.77%,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60.81%。自2021年6月30日,第一批火葬区火化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殡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面临土地资源稀缺、建设成本高、少数民族多、国土空间规划等现实问题,为拓宽安葬服务渠道,提升公益性安葬服务能力,逐步解决城乡居民公益性安葬设施短缺问题,怒江州积极探索推行生态集中安葬,坚持将“硬化面积最少化,安葬模式多样化,植树造林园林化”作为生态集中安葬推行原则,探索推行树葬、草坪葬、鲜花葬、石壁葬、骨灰撒散等多种生态葬式葬法,坚持墓区少硬化,墓穴内外不硬化,采用以树为碑、以石为碑、以木块和挂件或群众能够接受,且具有民族特色的方式代替传统墓碑,倡导使用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树立绿色文明殡葬新风。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州建成投入使用殡仪馆4个,投入使用县级公益性公墓4个,骨灰堂2个,乡村两级农村公益性公墓60个,部署建设的25个生态集中安葬试点,已完成建设20个。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文明绿色现代殡葬理念的思想认同、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推动科学丧葬、绿色殡葬、文明祭祀理念逐步深入人心,逐渐培育形成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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