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临沧民政系统围绕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攻坚突破,进位争先,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全市民政系统3个单位、6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1名同志获“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2名同志获“全国城乡社区优秀工作者”表彰;1个村获“全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先进集体”表彰。
强化民生保障,筑牢兜底防线
五年来,临沧民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牢牢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要求,扎实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将兜底保障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成效持续深化。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沧源县“党建+社会救助”、凤庆县“服务类社会救助”和临翔区“物质+服务”等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救助向多维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分层分类体系建设。创新制定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7项机制和照料服务缺失或不到位处置流程;探索建立的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查询使用机制,经验在全省推广。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严格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有效落实适度扩围增效、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抓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归集全市低收入人口23.86万人,将5.59万脱贫人口和2.16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有效防止致贫返贫。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作用,2019年以来,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4320元提高到6504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766元,特困人员月基本生活标准集中供养从每人每月832元提高到1096元,分散供养从每人每月732元提高到996元。五年来,全市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41.13亿元,保障困难群众757.6万户次1209.44万人次,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基本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建立“互联网+救助”机制,积极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2021年7月以来,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76811件,办结75532件,办结率98.33%。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应用,严格落实“逢进必核”的规定,开展有效核对14.68万户次32.30万人次,出具核对报告14.68万份,助推救助对象精准认定。建设临沧民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面贯通部、省、市、县四级,回流存储数据12项,设置预警比对分析功能18项、统计分析功能4项,有效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建设,2019年以来,配备县、乡(街道)、村(社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7108人次,下拨人员经费10297万元。
儿童关爱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从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安全防护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等多方面入手,实施“思想引领润童心”“家教指导安童心”“安全教育护童心”“爱心妈妈暖童心”“心理健康育童心”“微光共聚筑童心”“精耕细作织童心”和“网络安全净童心”8个行动。全市建成儿童之家929个,配备乡镇级儿童督导员79名、村(居)儿童主任958名,帮助留守儿童与父母“亲情连线”。组建“爱心妈妈”队伍373支5953人,完成匹配结对儿童3422人,开展关爱慰问活动71场次4776人次。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471场次4.2万人次。引导鼓励社会服务组织、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共计捐款606万元,惠及老年人、儿童8359人次。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达100%。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2019年以来,投入资金297.6万元补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1人次就学。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1974元和1274元,提高到2000元和1350元,累计发放儿童生活保障金8400.464万元,全市儿童成长环境不断优化。
优化养老服务,增进老年福祉
五年来,临沧民政系统围绕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和群众关切,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着力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力构建新时期老龄工作新机制。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作为“第一遵循”来贯彻、作为“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及时研究调整设立临沧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老龄委工作规则、老龄办工作细则、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等文件,全方位汇聚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落地见效的强大合力。乡镇(街道)、村(社区)100%建立老年人组织,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老龄工作制度体系四梁八柱逐渐成型。
集中力量夯实老龄和养老事业发展基础。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 3.43亿元,建成养老机构和设施340个,总床位113050张,集中供养老年人1057人。完成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提升改造8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个、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28个,建成老年人幸福食堂83个,“一老一小”关爱服务示范点41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场所。
加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从养老补助补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等多方面入手,实施“普惠亲老”“阵地颐老”“食惠助老”“家居适老”“照护托老”“提能优老”“平安护老”和“智慧养老”8个行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城乡救助保障范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536户。累计培训养老护理人员0.4万人次,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02家,创建率97.1%。全市农村留守老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实现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凤庆县实现“养老居家、视频巡查、一键求助、按需上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以助餐为突破口,在临翔区、凤庆县开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试点,积极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餐等“10助”服务,不断满足居家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创新社会治理,激发基层活力
五年来,临沧民政系统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找准发力点,不断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
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提升“两个覆盖”质量,把党的领导贯穿全市847个社会组织管理的全过程,57个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改革。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健全完善临沧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领导和部门联系挂钩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制度,引导17个党支部、135个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项目16个,投入资金3491.24万元,扶持人数33693人,资助贫困学生183人;疫情期间为疫情防控捐款22.6万元,捐赠物资折币218.4万元。
促进慈善社工事业规范发展。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培育慈善组织、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坚持把居民需求“置顶”,推动慈善与救助衔接,募集资金助力“一老一小一困”民生保障事业。引入“微笑行动”,免费为1528名唇腭裂的孩子提供了手术矫治;引入“大爱救心”活动,免费为203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提供救助,让他们重获新生。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面铺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注册志愿者10.91万名,志愿服务队伍2011个,临沧慈善力量不断壮大。
提升公共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五年来,临沧民政系统坚持“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的工作思路,把群众关切作为工作的“晴雨表”,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完成《云南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2025年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乡镇覆盖率达100%”的要求,建设县级骨灰堂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75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90个,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殡葬服务市场和环境不断净化。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临沧市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殡、葬、祭各环节及殡葬服务全过程,形成了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很社区生态安葬点、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老寨生态安葬点为代表的生态墓区,生态葬式葬法逐渐被广大群众所接受。截至目前,临沧市生态安葬率达23.89%,其中沧源佤族自治县为87.8%。全市建设生态安葬点930个,其中沧源自治县611个。
婚姻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入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开展婚育新风宣传活动273场次14048人次,播放公益广告73余条次。全市婚姻登记处均设立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场所和婚姻家庭辅导室,8县(区)均创建公园式婚姻登记点。2023年8月,全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和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有力推进,补录历史档案电子化32.24万对,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
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市、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部门联审机制和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编制和审核地名普查成果11大类28977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条目数140条。推动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加快推进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上图,地名信息化、地名文化、地名标示品牌建设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启动镇康县乡村地名二(三)维码路牌设置试点,完成临翔区忙畔街道青华社区打造嵌入“福彩+地名”文化元素和理念的地名文化主题示范点,彰显临沧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