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确保各地社会救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省民政厅加强与省财政厅商量对接,对中央直达资金研究提出分配方案,并征求各州、市民政局意见分配到市县。截至12月13日,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6.4亿元已全部下达到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