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云民人教〔2007〕22号)执行。
主要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是:负责厅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厅机关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厅机关用车保障,维护及调度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及机关办公区环境美化,卫生保洁,供电供水,物管工作,负责厅机关会议保障服务,办公用具维护保养,文件印制工作及厅机关委托其他事项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成立于1994年11月,是云南省民政厅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269.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0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0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对比,增加269.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心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由云南省民政厅机关统一核算,决算编报和决算公开统一在厅机关编报和公开。2019年为规范管理,由厅机关划出,交由中心独立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25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9.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心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由云南省民政厅机关统一核算,决算编报和决算公开统一在厅机关编报和公开。2019年为规范管理,由厅机关划出,交由中心独立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9.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心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由云南省民政厅机关统一核算,决算编报和决算公开统一在厅机关编报和公开。2019年为规范管理,由厅机关划出,交由中心独立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9.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心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由云南省民政厅机关统一核算,决算编报和决算公开统一在厅机关编报和公开。2019年为规范管理,由厅机关划出,交由中心独立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6%。主要用于本中心16名在职职工工资的发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住房保障(类)支出1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2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2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中心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由云南省民政厅机关统一核算,决算编报和决算公开统一在厅机关编报和公开。2019年为规范管理,由厅机关划出,交由中心独立核算,二是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中心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由云南省民政厅机关统一核算,决算编报和决算公开统一在厅机关编报和公开。2019年为规范管理,由厅机关划出,交由中心独立核算,二是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心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9.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77万元,固定资产57.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6.7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9.26 | 71.77 | 57.49 | 26.04 | 31.4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无项目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