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2017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金
使用情况公告
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的要求,现将云南省民政厅2017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民政部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省民政厅2017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具体分为资助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等四类。
一、福彩公益金筹集和分配情况
2017年度(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全省共发行销售福利彩票754236.00万元,全省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231057.28万元(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函〔2006〕7号)中彩票公益金分配的相关政策,上缴中央113214.92万元,地方留成117842.35万元。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筹措新增专项扶贫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09号)中政府性基金收入按20%的比例统筹用于扶贫的要求,统筹资金13676.82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09〕83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对2017年度地方留成公益金分配如下:省残联分成4376.58万元;省本级留成35231.50万元;专项公益金15099.22万元;州(市)分成49458.22万元。
二、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1号)要求,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资助老年人福利项目补助资金19700万元,占53.66%;重点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及有入住需求老年人的供养、康复、照料等工作,促进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18650万元。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1号)精神,重点完成云南省10件惠民实事中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包括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社会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老年活动场所建设。
2.基层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补助500万元。根据《云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彩票公益金资助基层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老体字〔2015〕7号),共资助省老体协开展基层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项目500万元。
3.农村基层老年协会“百村建设”项目补助350万元。为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在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移风易俗、调解家庭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从2005年起在全省组织实施“百村建设”计划,补助部分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改造基础设施、购置文体活动设备,确保了基层老年协会办公有地点、活动有场所、管理有规章,2017年共资助项目175个。
4.其他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投入200万。用于云南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200万元。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情况。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2017年安排福彩公益金2030万元,占5.52%,重点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工作,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
1.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义肢助残”项目补助300万元。
2.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康复服务部升级改造补助260万元。
3.全省残疾军人安装维修假肢及更换辅助器械经费50万元。
4.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集中供养残疾军人医疗生活补助20万元。
5.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补助1400万元。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顺利开展,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1600万元,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做好孤儿、弃婴等困境儿童养育、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工作。
(四)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情况。2017年安排使用13380万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主要用于:
1.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900万元。
2.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300万元。
3.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2800万元。
4.救助管理站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00万元。
5.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经费2300万元。
6.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1300万元。
7.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工机构培育项目250万元。
8.省慈善总会全省幸存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救助补助300万元。
9.省慈善总会全省特殊困难人群一次性医疗救助补助200万元。
10.支持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补助700万元。
11.农村社区建设补助项目350万元。
12.资助全省部分涉老福利设施及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维修480万元。
13.资助全省部分贫困大学生100万元。
14.省委省政府和省厅扶持点项目1300万元。
15.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配套资金200万元。
16.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经费100万元。
特此公告。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