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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3/2018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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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3-07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云南省救助管理站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系云南省民政厅下属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一类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云民人教〔2007〕22号)执行。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负责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关爱保护提供公益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47万元,其他收入0.0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55万元(本级财力107.5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4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5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4.01万元,主要用于省救助管理站人员工资基本支出及跨省救助管理专项补助经费开支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六、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由于云南省救助管理站不涉及水费、电费支出,因此取消了水费、电费两项子科目支出。参考2017年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2018年将加大对各州、市救助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因此,将以上两项科目的0.2万元调整至需要支出的差旅费科目中,调整后差旅费为1.7万元。

由于我站2018年有0.02万元其他收入,参考2017年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将该笔金额调整至办公费科目中,调整后办公费为0.57万元。

七、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与2017年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2017年一致。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省级预算安排我单位“三公”经费3.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3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

2018年省级预算安排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8万元,该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省级预算安排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3万元,其中,运行费2.23万元。该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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