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的要求,现将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2016年度省级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概况
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于2002年1月17日经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的批复》(云编办〔2002〕6号)成立,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云民人教〔2007〕22号)执行。
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为:负责民政信息化建设;推进机关政务电子化业务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推广和业务培训;管理民政厅网络设备;实施民政部信息中心的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地(州、市)民政信息化建设。
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系云南省民政厅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人。
第二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决算总收入816037.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3075.36元,占总收入的99.64%,其他收入2962.60元,占总收入的0.3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决算总支出817560.37元。其中:基本支出717560.37元,占总支出的87.77%,项目支出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2.23%。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7560.37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6名在职职工工资的发放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职工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08%;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92%。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本中心开展信息系统培训、升级改造、系统开发等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075.36元,占本年支出的99.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47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8%。主要用于本中心6名在职职工工资的发放及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和保证民政信息网络维护、信息网络正常运转、信息系统培训、升级改造、系统开发等方面的开支。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41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0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0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俩,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