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00000160310/20200010
字号
云民发〔2020〕5号
文章来源
儿童福利处
发布日期
2020-07-29

《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量大且农村务工人员高度集中,教育引导支持务工父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对提升企业职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更好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民政部、国资委等部门出台的《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民政厅等6家单位制定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民政厅等6家单位制定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增强劳动密集型企业务工人员家庭观念,强化树牢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与子女沟通能力,时常亲情联系、长久监护关爱,提升家庭监护质量效果。实现“挣钱”与“顾家”两不误、亲情与关爱两不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素质和企业形象双提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促进。

  (一)全力打造关爱平台。有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当组成关爱服务队伍,专(兼)职从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设立亲情电话、亲情视频聊天室,在务工人员生活区开通免费WiFi,为务工人员加强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二)全力开展宣讲活动。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开展专项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务工人员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教育引导。(三)全面做好亲情关爱。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改善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他们履行家庭责任提供更大支持。(四)全心服务解难帮困。通过结对帮扶、工会慰问、爱心捐助等方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子女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五)全民关爱公益帮扶。努力打造一批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品牌公益项目或示范慈善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持续、稳定的关爱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包括:全力打造关爱平台、全力开展宣讲活动、全面做好亲情关爱、全心服务解难帮困、全民关爱公益帮扶。

(三)工作措施。包括:明确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做好关爱服务工作;加强资源整合,突出优势做好关爱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多措并举做好关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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