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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3/2017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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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7-11-02 08:02:47
2017年3季度全省社会服务统计报表与台账报送情况通报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20173季度社会服务

统计季报与台帐报送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民政局:

现将20173季度季报、台帐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采集点审核情况

各州、市乡镇级采集点均完整准确。报表中的村(居)委会数量与台帐树形结构的村(居)委会个数除保山市外均核对一致。村(居)委会发生变动的州、市均报送了变更文件及说明。

全省3季度统计台帐中,保山市、怒江州和迪庆州存在法定村(居)委会既未填报数据又无文字说明的情况。

二、报表审核情况

全省3季度统计报表总体情况较好。共有县以上单位逻辑性错误38条,地市级以上核实性错误50条。除丽江市和迪庆州外,其余州、市均对出现的错误作了说明。

三、台帐审核情况

全省3季度孤儿数据总体错误比例为0.6%。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临沧市、楚雄州、红河州和西双版纳州的错误比例较高,均超过了0.5%;火化数据总体错误比例为3.7%。昆明市、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红河州、文山州、德宏州和迪庆州的错误比例均超过了4.0%。其中:普洱市、临沧市、西双版纳州和大理州均未按省厅要求对进入统计台账的孤儿和火化数据进行检查和甄别,造成孤儿和火化数据质量失控。

请各州、市一级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务必按照省厅下发的《云南省民政统计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强化民政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减少错误,确实提高所辖地区的统计数据质量。

四、台帐报表核对核情况

全省3季度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数据均核对一致。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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