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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1/2017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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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
2017-06-12 10:49:57
云南省民政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为遵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和平台基础建设,重点推进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进业务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推动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二、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平台基础建设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根据“五公开”要求做好会议管理、公文办理工作。配合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关工作。积极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厅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基层政权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民间组织管理二处、民间组织管理三处配合,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二)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云南民政网站建设与管理,强化与有关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结合,推动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充分发挥云南民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板块设置,整合信息内容,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法规、制度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民政重点领域信息。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时转载省政府网站相关政策信息。(厅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三)强化基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将相关评估结果计入各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考核结果。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厅办公室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三、推进决策及落实公开

(一)扩大决策参与。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推进民政决策公开透明。按规定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制度公开征求意见,适时公布采纳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并说明对相对集中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理由。探索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利益相关人员列席有关会议,参与调查研究。(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二)做好政策公开。通过云南民政网站、中央驻滇及省级主流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提升民政重要决策的知晓率。重点做好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救灾、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福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地名标志管理、地名命名更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信托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殡葬改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政策制度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三)推进落实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推进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和有关督查情况公开。在云南民政网站设立专题公开有关重点工作推进措施。(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四、推进管理服务公开

(一)加强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公布民政厅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人事处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积极推进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全文公开。(政策法规处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依法公开民政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安置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务处、民间组织管理二处、民间组织管理三处分别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按时公布统计公报、预决算信息、公开采购公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规划财务处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核定后的全省阶段性灾情、救灾工作权威信息,公布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救灾处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及时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和相关工作信息,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重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群众知晓率。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加强对各地民政部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指导,公开各地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情况。(社会救助处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定期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社会事务处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工作。(社会救助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老龄办综合处、老龄办组联处、老龄办宣调处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定期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公开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信息。(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及时公布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信息。(民间组织管理二处、民间组织管理三处分别负责,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五、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情应对

(一)强化宣传解读。围绕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强化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和社会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工作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统筹运用中央驻滇和省级主流新闻力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解读重要政策文件、回应舆论关切。厅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年内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发表解读文章等形式解读重要政策措施3次以上。(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二)加强新闻发布。建立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度、重大项目内容以及其他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切的民政 领域重要信息。厅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出席1次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分管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1次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三)做好舆情应对。积极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民政领域舆情,及时整理报告相关情况,分析研判舆情形势,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视情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见面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回应。推动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对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行政区划调整、养老、儿童福利工作领域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对有关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要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分析研究,积极沟通协调,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强化对拟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严格履行信息检索查找义务,依法及时做好答复工作。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分别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有关要求

公开平台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1

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在云南民政网站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民政系统重点领域政务信息


厅信息中心

2017年6月底以前

2

编印年度重要政策及解读汇编

收集整理2017年度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编印成册

分别编印纸质版汇编,同时在云南民政网站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专栏发布

政策法规处

2017年12月底以前

3

公开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按季度公开全省核定灾情,本季度救灾工作情况和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云南民政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救灾处

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底前分别公开本年度1、2、3、4季度数据。全年工作

4

公开城乡低保信息

按月公开城乡低保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

云南民政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社会救助处

每月25日前公开上月数据。全年工作

5

公开特困人员供养救助信息

按月公开特困人员人数,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补助水平

云南民政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社会救助处

每月25日前公开上月数据。全年工作

6

公开医疗救助信息

按月公开医疗救助人次数和资金使用情况

云南民政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社会救助处

每月25日前公开上月数据。全年工作

7

公开临时救助信息

按季度公开临时救助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

云南民政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社会救助处

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底前分别公开本年度1、2、3、4季度数据。全年工作

8

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

按季度公开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数和救助管理工作情况

 

云南民政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社会事务处、省救助管理站

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底前分别公开本年度1、2、3、4季度数据。全年工作

9

公开养老服务信息

及时公开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

云南民政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社会救助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老龄办组联处、老龄办宣调处

全年工作

10

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执行情况

按季度公开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人数、发放标准、资金使用情况

云南民政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底前分别公开本年度1、2、3、4季度数据。全年工作

11

公开社会组织登记、年检信息

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撤销登记等信息,年检工作结束后,公开年检相关信息

云南民政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民间组织管理二处、民间组织管理三处

全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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