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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举办2023年度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 (第五期)暨全省统战领域及意识形态领域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时间:2023-11-07 17:39:23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举办2023年度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

(第五期)暨全省统战领域及意识形态领域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相关要求,定于2023年11月13—17日,在北京市举办2023年度云南省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第五期)暨全省统战领域及意识形态领域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以理论专题授课、现场体验、案例分析、交流互动与专家教授点评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围绕党建引领、意识形态领域政策法规、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社会组织法律风险及防范、社会组织舆情管理和危机应对、现场教学、经验分享等内容。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报到,11月17日(星期五)返程,共5天(含往返各1天)。

三、培训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大兴校区培训楼(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联系人:袁刚;联系电话:010-80206905、18611285767。

四、培训组织

(一)培训对象。此次培训对象为全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以统战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为主的负责人共77名。优先考虑近两年年检为“合格”等次的社会组织,省民政厅工作人员3名。

(二)培训报名。请有意愿参训的省级社会组织务必于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18: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联系人及电话:梁敏、杨志宇 0871—65731415、0871—6573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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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资料、食宿等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方自理。培训住宿标准统一为标间,若参训学员选择单住(标间单住),产生的差价及其他额外费用自行承担。

(二)培训期间,请各参训学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三)建议航班信息:

11月13日(到达)

上午:东航MU5717,长水(09:00)—北京大兴(12:10)

下午:东航MU5705,长水(12:00)—北京大兴(15:30)

上午接机时间:11月13日12:30

下午接机时间:11月13日16:00

11月17日(返程):

下午:南航CZ6159,北京大兴(15:05)—长水(18:55)

学员可结合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出行方式,除以上其余时间段请自行前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