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全省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省民政厅起草了《云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请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和个人,于2023年9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省民政厅。
电子邮件:1012523873@qq.com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730685
邮政编码:650224
通信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云南省民政厅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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