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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0408/20230001
字号
云民函〔2023〕64号
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发布日期
2023-04-24 15:11:02
关于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6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云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倡导和推行生态葬的提案》(第08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云民事〔2018〕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地生态安葬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1〕198号),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一、大力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在火葬区,骨灰进公墓安葬、墓碑小型化,降低墓基硬化面积,倡导选择节地型墓位、立体安葬和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在土葬改革区,遗体在公墓或规定区域集中安葬,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等。

二、加快节地生态安葬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公墓重点建设小型化、生态化、立体化墓地,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鼓励各地依法将传统坟山、“龙山”等集中安葬点纳入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范围,进行提质改造。目前,全省建成县级骨灰堂49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1092个(其中骨灰堂21个)。经营性公墓均按要求提供卧碑、树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民政部门还将其作为公墓年检的内容之一。同时,昆明晋龙如意园、晋福古园等公墓设立了遗体器官捐献碑,为遗体捐献者的家人、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缅怀、追思的祭奠场所。

三、着力完善节地生态奖补政策。目前,省级暂未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但各地根据实际和财力,落实以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把树葬、撒散、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目前,全省72.1%的县(市、区)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奖补标准从1000至5000元不等。

四、积极培育现代殡葬文化。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宣传引导、规范劝导作用,主动宣传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实践成果,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将厚养薄葬、文明祭祀、丧事简办、节地生态安葬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规范群众丧事活动。2022年,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倡导节俭办丧事、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低碳文明祭扫。全省坚持清明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与日常引导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节地生态安葬宣讲、集中免费安葬等活动,加强对群众治丧观念和治丧活动的正向激励引导,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今年清明节期间,围绕殡葬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生态安葬、平安清明主题,拍摄制作6个短片,在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康养频道播出,并以图文或视频形式推送央视频、云视网、开屏新闻、七彩云端等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曲靖市、西双版纳州举办绿色生态葬公益活动,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形式安葬了122位逝者。全省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6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7.99万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2.1万条,解答群众咨询26.64万人次。

五、推动殡葬信息化建设。目前,我省已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的省级平台,并与国家殡葬基础数据库有效交换数据,121个殡仪馆、81个经营性公墓,以及129个县级民政部门使用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办理殡葬业务,极大提高了殡葬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2年底,手机APP上线使用,殡葬信息员、公益性公墓管理员使用率达到50%。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省民政厅将继续加大节地生态安葬(放)设施建设,增加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供给,结合我省实际,积极与沿海省市合作,探索开展海葬等生态葬服务。

二是提案提出的“把建设经营性公墓用地出让所得专项用于公益性殡葬和节地生态绿色殡葬设施建设及奖补”建议不符合国家目前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将积极协调省财政厅,通过加强预算统筹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加大对相关事项的支持,争取资金建立省级奖补机制,加大对节地生态安葬的奖补力度,力争我省奖补力度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三是继续深入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与节地生态安葬相关的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充分应用全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开发面向群众的服务端口,实现线上业务咨询办理、网上祭扫、远程告别等功能,并鼓励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引入新材料、新技术,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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