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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0406/202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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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民函〔2023〕40号
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发布日期
2023-03-21 15:54:05
关于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4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现就刘云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完善易地搬迁安置区社域治理的提案》(第146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帮助搬迁群众尽快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社区、乐享新家园,省民政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民政工作的意见》,联合相关部门转发《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印发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建立健全直接联系指导安置社区长效机制,合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

针对委员提出的问题,已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在大型安置区撤镇设街道或新设街道15个,新设社区121个、村13个,其余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纳入当地所属村(社区)管理。构建“社区—片区—楼栋”三级网格体系,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网格管理和服务,把基层治理触角延伸到安置区的每个角落。突出自治强基作用,推动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自治机制,创新落实“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行“一事一议”民主协商议事机制,推广应用“积分制”“红黑榜”等做法,引导搬迁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有序参与基层治理。三是针对搬迁群众户口尚未同步迁移而不便办事等因素,要求县(市、区)明确专人负责协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孤儿生活保障、婚姻登记、残疾人福利、惠民殡葬等民政业务,或设立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拓宽群众办事渠道,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为搬迁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四是为解决好安置点安葬难的问题,制定出台《云南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末,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到乡镇及200户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加大资金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2022年安排省级资金6200万元,支持19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下步,省民政厅将加强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力争到2025年,安置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持续着力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结合各地土地落实、建设进度等情况,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和指导力度。

                  

 20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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