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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0406/202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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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民函〔2023〕32号
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发布日期
2023-03-24 11:14:31
关于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1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委组织部: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现就九三学社云南省委提出的《关于培育本土人才助力乡村治理的建议》(第213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持续加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全方位构建村干部管理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推动村干部履职尽责,为助力乡村治理提供人才支撑。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2021年开展集中统一换届,平稳有序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大幅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比例达到98.88%。拓宽人选来源渠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村医村教、退役军人等选拔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干部队伍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印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通知》,实行村干部定岗、定责、定酬,村干部职责更加明确、管理更加规范,村级组织运转更加高效。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制定实施方案。

三是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联合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村民委员会成员竞职和履职承诺制度,建立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常态化开展任职资格联审,为村干部划定红线。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决策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调、有效衔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四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培养。按照省级示范培训、市县重点培训、乡镇兜底培训的原则,每年对村干部全覆盖轮训。2022年6月,省民政厅会同昆明市、曲靖市开展2期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示范培训班,参训村(社区)干部350余人,全年线上线下培训5000余人次。

五是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民政部等4部门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通过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实时核查,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2022年,全省共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岗位1730个,录用高校毕业生1110人。

六是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村民委员会和村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2022年,全省7个村(居)民委员会、17名村(社区)干部分别获“全国先进基层群性自治组织”和“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其中,村民委员会4个、村干部8名。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会同省委组织部,按照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聚焦短板弱项,持续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健全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及时梳理分析回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反映的问题、出现的矛盾,争取工作取得更多更好效果。二是持续加强村干部队伍培训,结合“大岗位制”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化、职业化培训,把关心关爱工作做细做实,真心实意帮村干部排忧解难,让村干部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约束、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等各项制度机制,努力提升村干部考核评价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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