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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0406/20230003
字号
云民函〔2023〕37号
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发布日期
2023-03-21 10:44:53
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现就郝国栋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04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省民政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民政工作的意见》,联合相关部门转发《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印发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建立健全直接联系指导安置社区长效机制,合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帮助搬迁群众尽快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社区、乐享新家园,实现了搬迁群众从“搬得出”向“稳得住”平稳过渡。

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已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在大型安置区撤镇设街道或新设街道15个,新设社区121个、村13个,其余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纳入当地所属村(社区)管理。构建“社区—片区—楼栋”三级网格体系,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网格管理和服务,把基层治理触角延伸到安置区的每个角落。二是突出自治强基作用,推动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自治机制,创新落实“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行“一事一议”民主协商议事机制,推广应用“积分制”“红黑榜”等做法,引导搬迁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有序参与基层治理。三是加强搬迁安置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统筹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分工,推动村干部依岗履职的同时,多渠道提高村干部待遇。探索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会同省委组织部起草《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省级示范培训、市县重点培训、乡镇兜底培训”的原则,实现村(社区)干部培训全覆盖。

四是推动民政服务设施有效覆盖,建立民政公共服务事项衔接机制,实现搬迁群众生活救助、孤儿生活保障、婚姻登记、残疾人福利、惠民殡葬等民政业务就地办、就近办。2021年以来,省级共下达补助资金158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万人以上易地搬迁安置区16个养老设施建设和3000人以上的易地搬迁安置区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搬迁群众稳得住、住得下、住得好和满足老年人群体多样化养老服务提供保障。截至目前,16个万人以上易地搬迁安置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成并已投入运营。6个3000人以上安置区中:会泽县钟屏街道泽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会泽县宝云街道泽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雄县以勒镇葡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雄县母享镇稻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施甸县甸阳镇幸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威信县扎西镇龙溪小区集中安置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项目在建设中,预计202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下步,我厅将加强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力争到2025年,安置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指导各地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确保2023年底建成运营,为安置区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求的关爱服务。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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