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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1102/20210023
字号
云民发〔2021〕103号
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1-05-28 16:31:01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66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云民发〔2021〕103号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466号建议的答复

余菊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产业扶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的建议》(第046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不断健全。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头等民生大事,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大举措来抓,纳入重要日程,强力推进。省委、省政府从2020年起把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州市的综合考评事项,省政府连续10年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件惠民实事全力推进,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十三五”期间,修订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连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力度大、措施实、含金量高的政策文件,省直有关部门出台了近20个务实政策和改革举措,涵盖了规划用地、金融信贷、税费减免、医养结合、社会参与、人才培养等方面,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一是加大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的资金补助力度。2015年以来,省民政厅每年安排5000万元,对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社会养老机构、用租赁用房新办社会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资质条件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5000元。对于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分别按核定床位每张额外增加2000元、1000元补助。2015年以来,全省165家社会兴办养老机构获补助,带动社会资本约30.11亿元。二是建立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为增强全省养老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不断提高其风险应对和善后处置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起,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每年安排500万元,对养老机构责任保险160元/床/年、雇主责任险160元/人/年给予补助,省级对公办养老机构机构给予全额补助,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80%补助,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切实提高养老机构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理能力,降低运营风险,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广范关注和一致好评。三是建立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制度。为扶持和促进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破解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中存的重点瓶颈问题,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2019年起,省级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综合机构收住老人身体状况、机构等级评定、诚信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按实际收住老人的床位数、月数等给予补助,养老机构可享受最低每床每月60元,最高每床每月280元的补助,有效缓解了养老机构运营难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一是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成效。2017年以来,省民政厅牵头,联合卫生健康、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全省城乡养老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和全科式“体检”,以清查养老机构28项重大风险隐患为重点,采取领导分片督导、挂牌督办、厅主要领导给州市民政局长写信提醒督促等方式推进问题挂号销账,对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全科式”整治,完成1.08万项隐患整改。强力推动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从28%上升到99%。加速培养专业化队伍,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近年来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20余期、培训护理骨干达3000余人次。二是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为全面建立健全我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2015年以来,省民政厅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了《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机构与人员管理规范》、《云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等标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以等级评定促进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截至目前,评定等级养老机构351家,其中三级以上89家。推动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三是宣传引导更加深入。以春节、“99公益日”“重阳节”等重点节日为契机,各级民政部门通过网络宣传、发送公益短信、张贴宣传画报、举行现场关爱服务活动等,倡导全社会关爱老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对全省养老服务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养老工作!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凌瑜 0871-6573137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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