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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9/202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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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发布日期
2021-01-18 17:25:16
云南省民政厅部署全省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云南省民政厅部署全省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1月18日,民政部组织召开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领域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各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视频会议结束后,省民政厅接续召开全省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对当前和春节期间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进行再部署、再强调。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玉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就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民政部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整体部署。各级民政部门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担起主体责任,按照不少于9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加强机构内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盘点和储备工作。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主动做好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严格按照国家《防疫指南》和当地联防联控要求,提高防护级别,实施封闭管理,暂停探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完善应急预案,提前规范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好当前和春节期间工作人员外出采购物资、交接班,老年人外出就医等制度,确保冬春季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零感染”。三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对象关爱服务。各地要加强困难、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孤儿、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的探视巡访,建立各级负责、专人随访、专门记录等制度,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的帮扶。机构内工作人员帮助机构内老年人、儿童等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家属的亲情连线。

会议还对救助管理机构等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作了部署安排。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管理站等相关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民政局有关同志,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1.9万余名同志在分会场或通过直播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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