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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0000160501/20200001
字号
云民办发〔2020〕132号
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
2020-10-09 17:39:35
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2020年第2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脱贫攻坚战,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民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

二、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按月公开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集中和分散供养补助水平等信息。按季度公开临时救助户次数、平均救助水平等信息。及时公开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处,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2.公开国家和省级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公布本行政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按年度公开全省各县(市、区)高龄津贴标准和发放统计情况。按年公开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情况。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处,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3.及时公开省本级登记的慈善组织认定结果,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纳入异常名录的慈善组织和慈善组织检查、评估结果、年度报告,慈善信托备案结果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4.按季度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发放人数、资金支出及相关政策保障等信息。按季度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公开婚姻登记机构、婚姻相关政策法规、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婚姻登记便民措施。及时公开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基本信息,殡葬改革有关信息。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处,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5.及时公开省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全省性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省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年度检查结论。(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6.及时公开省人民政府批复的行政区划调整信息。(责任单位:区划地名处,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7.及时公开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收养登记有关政策法规等。按季度公开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人数、保障标准等信息(责任单位:儿童福利处,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8.按规定及时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预决算、绩效管理、审计整改情况等财政信息,重点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应当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需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的决算应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等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公开中央及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二)坚持推进“五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加大决策公开力度,制定出台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将事项名称及主要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决策依据和理由等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厅长办公会集体决策议定的重要事项、制定的重大政策、通过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2.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进行公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继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推进“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 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3.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完善云南民政网“建议提案办理”专栏,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民生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科学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依法依规全面梳理我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公开。加强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确定公文公开属性、时间和方式,不断提升政府公文主动公开数量。〔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建立政策文件管理制度。梳理涉及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汇编成册。在云南民政网“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公布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相关处(室、局)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及时开展与“放管服”改革不相适应、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以及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公布清理结果。完善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在云南民政APP同步发布。〔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技术支撑: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民政政策发布解读,重点解读好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印发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要在云南民政网“政策解读”栏目、云南民政APP发布解读材料。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在线访谈、图片图表、视频动漫多元化形式,客观生动解读政策。每年至少有1个规范性文件采取多元化形式解读。每年厅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带头解读重要政策文件1次。〔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三)及时研判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密切关注全省民政领域舆情,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视情况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参加或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见面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四)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履行业务指导责任,对各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两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培训,督促州(市)按时限要求编制完成两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两项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对州(市)的综合评估工作。(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处、养老服务处,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五)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过程记录,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强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完成互联网协议第 6 版升级改造工作,厅门户网站2020年底前要支持IPV6访问接入。加强监测、检查,督促各处(室、局)、单位及时更新栏目、及时发布信息。及时处理网民对厅门户网站的纠错意见,及时转载国务院、省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进一步规范我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调整和丰富主动公开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刊登工作。规范性文件印发3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办公厅公报室统一刊登。各处(室、局)、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制发当日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送办公室。〔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四)做好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建立12345政务热线联络员制度,各处(室、局)、单位明确1名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12345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解答等工作。确保12345热线电话转接成功率达95%(含)以上,省平台转办按时办结率100%。在“12345”政务热线平台建立百问百答知识库。〔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五、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一)明确领导责任。厅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各处(室、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本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处(室、局)、单位根据职能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将任务分工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有力有序推进本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同一事项由多个处(室、局)、单位共同完成的,牵头处(室、局)、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三)提高人员素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提升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责任单位: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办公室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加强工作过程管理。〔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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