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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3/201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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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
发布日期
2019-08-22 14:36:15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成立于200468日,是云南省民政厅下属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一类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云民人教〔200722号)执行。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负责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关爱保护提供公益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省救助站在厅党组和分管厅领导的领导下及社会事处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省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系列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受助人员权益,全省救助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全省共救助各类人员33690人次,其中救助成年人31341人次、未成年人2349人次;提供乘车凭证16417人次,接护送5337人次,安置138人。

一是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是纵深推进,持续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为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维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到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防止事故发生。2017113日至2018315日,全省共救助11841人次(成年人11029人次,未成年人812人次)。公安、城管护送求助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761人次,其他人员护送求助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230人次,出动工作人员28740人次、车辆7836台次,发放衣服2051套、鞋袜1267双、毛毯棉被1182床、食品4177盒、饮水4172瓶、医疗救治384人次(其中,危重病人84人次),护送返乡1841人次。

三是强化监管,全面检查和整改救助和托养机构。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的要求,狠抓落实,厅领导带头部署安排,各地认真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机构、医疗救治机构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健全机制,建立领导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及时下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领导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的通知》(云民事〔201824号),全省民政系统建立领导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

五是广泛宣传,积极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以推进阳光救助、履行兜底职责为主题的6.19“开放日活动,广泛宣传救助政策法规,全面展示救助管理工作成效,让全社会了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更好地理解、关心、支持救助管理工作。

六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救助管理业务水平。省救助管理站结合当前救助管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参训人员救助管理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救助管理体制机制。3 月,全省社会事务暨救助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昆明举办;6月,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在蒙自举办;11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救助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在昆明市举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即云南省救助管理站。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是云南省民政厅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是云南省民政厅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人,现在职在岗5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10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0万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26万元其他收入0.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8.5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5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4.46万元(项目收入25万元);住房公积金5.5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108.5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6万元。

按资金来源:财政补助支出108.58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83.58万元,占本年支出,76.98%;项目支出25万元,占本年支出23.02%。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6万元,占本年支出70%;商品和服务支出32.27万元,占本年支出0.2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1万元,占本年支出2.08%;资本性支出0.30万元,占本年支出0.27%

2018年度支出:年初预算数112.49万元,决算数108.58万元,差异率-3.48%,其中:基本支出87.49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58万元,占本年支出76.98%。包括人员经费76.01万元,公用经费7.5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培训费21.04万元,会议费0.31万元,差旅费3.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资本性支出0.30万元;按预算分类,机关运行经费7.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三公经费预算3.06万元,决算数2.59万元,差异率-15.2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救助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71人。主要用于救助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度资产合计4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8.4万元,占资产总量95.2%;流动资产1.36万元;无形资产0.59万元。

二、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三、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关、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构、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省民政厅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线路租金经费,全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城乡低保、临时救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地名普查、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彩票发行和销售工作等开支。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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