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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1/201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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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1-01 17:15:18
云南省民政厅召开2018年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10月31日下午,云南省民政厅召开2018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解读《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良玉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民政厅2018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孙青友厅长,为大家解读《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

下面,请孙青友厅长进行发布。

云南省民政厅厅长 孙青友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并进行交流。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云南省民政厅、云南民政工作,尤其是城乡低保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底线保障措施,不仅关系到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云南省自1998年和2007年相继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低保工作深入推进、长足发展:一是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全省以《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为统领,制定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保障资金筹集和管理发放、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资金审计和工作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城乡居民平等拥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1.0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59.4万人。1-9月,全省共支出城乡低保资金65.94亿元。二是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从今年7月起,城市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不低于557元/人.月,同比增加46元;农村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500元/人.年,同比增加195元。2018至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仍将实行年度动态调整,确保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三是精准施保工作持续推进,保障对象不断再精准。全省严格规范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水平。去年3月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上线运行,相继实现和公安、扶贫、残联、人社、公积金等部门的信息联网比对。全省依托核对系统严格实行逢进必核、把关增量,通过全库比对、复核存量,双管齐下提高对象精准度,系统异常数据全部核实清零。全省统一使用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在线办理低保业务,做到数据精准、详实,动态更新。四是服务保障能力逐年提升,经办服务更加便捷。省、州、县三级均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和部分社区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取消困难学生在校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证明材料清单,通过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2014年起,省级每年下达各地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共计12272万元。

虽然城乡低保对促进云南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城乡低保制度在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公开透明等方面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个别地区对低保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操作过程不规范,“人情保”“关系保”和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低保金等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地区还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困难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就会受到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就会受到损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兜底保障工作,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专题研究,要求坚守应保尽保、精准施保的工作底线,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兜底保障作用。为此,经民政厅党组认真研究,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在全省全面打造阳光低保。《规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和特点:

一是审核审批等程序更加严格、规范。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压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和审核的主体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主体责任。采取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在传统入户核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的基础上,经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授权,通过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其家庭经济状况,从源头上把好对象认定关。同时,严格落实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和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定期复查复核制度,跟踪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状况,及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确保动态下的对象精准,把严实程序的要求贯穿到低保工作全过程,坚持“严进、严出”,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二是经办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提高低保审核审批效率,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对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都要限期办理,无论是否通过审批都要及时答复申请人或委托人。动态复核后确实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应取消低保待遇的,需要及时书面通知本人。2018年底前,全省城乡低保金均要做到按月社会化打卡发放,让困难群众及时、清楚、明白的得到救助。

三是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好低保审核审批环节的张榜公示和长期公示,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要求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政务公开网公开低保对象姓名、居住村(居)委会、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对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逐级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备案,由县级民政部门实行100%入户核查,并进行系统标注,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坚决杜绝各类“关系保”“人情保”问题。

四是整治措施更加严厉、全面。从今年5月起,省民政厅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印发《云南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大通报问责力度,部署用3年的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严厉惩治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胆敢向低保资金伸手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在金色热线、信访处置基础上,建立省、州、县、乡4级低保举报投诉咨询、快速处置和反馈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并要求限期办理、面商答复,做到有访必问、有访必复,全办结、零积压。

五是监督检查更加严实、长效。坚持一线检查、一线问效、一线整改,建立健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和随机抽查村(居)委会、随机抽查低保户的“三不两随机”制度,对低保政策、工作制度、资金管理、能力作风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明确责任、立行立改、挂账销账。省民政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低保工作督查,州(市)、县级民政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低保工作抽查,切实落实好低保监察检查长效机制。

   下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强化“四个意识”,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城乡低保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低保工作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城乡低保工作的各过程各环节,认真执行好《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 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持续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阳光低保工作水平,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最低生活保障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在我省精准有效落实,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力度。再次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民政事业和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厚爱和支持!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良玉

谢谢孙青友厅长!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不设现场提问环节。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云南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报道支持,也感谢孙青友厅长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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