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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6/202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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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发布日期
2022-04-26

《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

《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

《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目的

社区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新期待,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云政发〔2021〕4号),编制本规划。

二、编制过程

2021年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主攻方向和推进策略。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及时组建工作专班,全力开展我省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结合我省近年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情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建议,积极采纳专家意见,于2022年2月形成《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草案稿。二是为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省民政厅先后两次征求40个省级部门和16个州市民政部门意见,同时征求了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意见。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修正)》及相关要求,于2022年2月16日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意见建议共58条,经反复研究,采纳37条,未采纳21条,并就未采纳意见的重点内容与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三是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严谨性,2022年3月11日召开专家论证会评审,邀请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省政府发展研究重心等9家单位有关专家参加,深入研讨《规划》,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3月16日经省民政厅党组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3月25日,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查。四是在反复沟通修改的基础上,4月14日,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昭斌主持召开会议,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16家省级有关单位参加,进一步深入研讨。会后结合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再次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规划主要内容及特点

《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社区治理的指示精神为总遵循、总指引,紧扣我省欠发达的省情实际,注重与国家规划保持步调一致。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规划的任务的同时突出云南特点。全文分为发展环境、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4个部分,简要回顾“十三五”期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明确“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提出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4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强调组织领导、保障政策、制度支撑、考核评估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设置“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行动、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6个专栏。《规划》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聚焦服务效能,突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的关键是加强党的领导。《规划》提出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党领导城乡社区协商、物业服务、社会组织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同时,《规划》明确各级政府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强调《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为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提供根本保证。

(二)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期待。《规划》结合云南推动美丽家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明确服务民生保障、服务美丽家园建设、服务民族团结进步、服务平安建设等功能。强调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等为重点,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托育等服务,大力发展社区生活性服务业,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强化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医疗卫生、社会心理服务等方面短板弱项,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突出居民的主体地位,推动村(社区)开展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和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

(三)紧盯主要矛盾,强化城乡统筹。《规划》针对农村公共服务发展滞后、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注重城乡系统谋划、一体布局、整体推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作用,推动社区服务向主体多元、功能集聚、模式便利方向发展。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综合利用,不断促进教育、医疗、养老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努力推动城乡社区融合发展。突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提升公共事业服务水等方面的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

(四)彰显时代特征,突出数字化赋能。《规划》注重运用数字技术为社区赋能减负,推动“互联网+”与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设施智能、环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强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提出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范围。加快社区信息集成,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推广应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同步规划实施物联网感知、监测、分析等设备系统建设,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

(五)着眼能力提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强调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出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全日制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突出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统筹推进基层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发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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