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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8-31

对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72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72号提案的答复

                                            不公开

   云民办发〔2020〕  号

0672号提案办理情况清单及面商登记表.pdf

0672号提案.pdf


对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672号提案的答复

李俊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和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提案》(第0672号)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社会组织建设,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政策制度保障,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高度重视对社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努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省委将社会组织党建纳入全省基层党建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与各领域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依托民政、财政、司法、税务等部门成立社会组织重点行业党组织,全面落实行业党建归口管理责任。为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2019年,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建立省党建带群建联席会议制度,履行对全省党建带群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的职责。为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做好社会组织工作者岗位开发设置及配套措施的实施与保障。2016年,省委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信息等优势,加强党建工作,努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贡献。二是突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政策机制建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2017年,云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创新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各展优势、尽智出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积极作用。发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机制作用,2019年,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转发《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指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脱贫攻坚。省民政厅联合财政等部门,完善落实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制度,加快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27个社会组织获得省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全面做好2020年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联合省扶贫办印发《2020年社会组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扶贫办要积极动员、支持、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及时解决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扶贫”模式,通过社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积极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省民政厅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实施为契机,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使用财政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连续2年申请给予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配套资金,建议将公共服务购买纳入到政府采购范围。2013年,我省出台《云南省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2017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出台《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各项服务。同时,依托民政系统项目资源,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购买服务向“三区三州”地区倾斜。2019年,迪庆、怒江等“三区三州”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扶贫项目获批9个,获批资金615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参与脱贫攻坚投入资金415万元。四是积极搭建平台做好项目需求对接服务等工作。通过召开社会组织脱贫攻坚交流座谈会、负责人培训等方式,开展社会组织扶贫典型案例示范交流,加强与社会组织信息互通,深化社会组织跨省交流合作,做好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积极与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上海市民政局联系对口支援昭通、迪庆、怒江脱贫攻坚工作,争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支持帮助。2018年,省民政厅会同昭通市成功承办民政部“2018年第三期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暨助力“三区三州”脱贫攻坚交流班培训班”;2019年,上海市民政局号召所属社会组织筹集资金365万元,开展“乡村医生培训赋能项目”,计划为迪庆州两个贫困县共250名乡村医生实施培训。中脉公益基金会向昭通镇雄捐赠一辆价值129万余元的健康体检车,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与宁蒗县人民政府达成了参与宁蒗县脱贫攻坚相关协议。2020年上半年,省民政厅与省扶贫办召开省级社会组织决战脱贫攻坚座谈会和项目推进会,积极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搭建平台,现场有15个省级社会组织认领脱贫攻坚项目,项目经费共计1177万元。五是强化政策创制,夯实社会工作发展基础。据2018年全省人才数据统计,我省共有社会工作人才6.83万人,其中持证专业社会工作人才5153人。省委组织部立足全省人才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云南省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提出“健全市场化、社会化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措施。2018年,省民政厅指导成立云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联合会作为行业枢纽,旨在通过建立社会工作行业标准、行业行为准则及行业人才库,对社会工作人才进行专业化培训、项目化督导,提升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2020年,省财政厅筹措资金1040万元,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筹措经费611万元人民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补助以及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充分吸收各位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促进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使之成为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引领和服务

持续加大在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力度和党组织组建力度,加强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不断扩大党组织在青年社会组织的覆盖面,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全面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省党建带群建联席会议作用,通过党建带群建,扩大工青妇组织在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引领和服务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积极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支持加大社工人才培养、社工岗位开发设置、社工人才使用力度,扩大社工人才公共服务覆盖面。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联动,共同研究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做好供给之间的信息对接,及时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推进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扶贫服务力度和落实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活动的税收减免政策。推动出台相关领域社会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为我省各地区、各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制度保证,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岗位开发、使用评价、薪酬激励等配套制度建设步伐。

三、营造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力度,对在脱贫攻坚中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及时予以通报表扬,让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有荣誉,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持续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坚决防止打着“扶贫”“慈善”等旗号坑蒙拐骗、谋取私利等不法行为,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秋波  0871-65731040,1362962095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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