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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30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疫情期间和“两会”期间,省民政厅共承办建议提案88件,其中: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0件、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58件;主办(含单独办理)37件,分办9件,协(会)办42件。内容主要涉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特殊群体、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调整等方面。省民政厅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办复率、协商率均100%,主办(分办)件面商率96%。46件主办(分办)答复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40件、B类的6件。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省民政厅始终坚持“讲政治、重质量、求实效”的原则, 秉承“办好一个建议提案,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的理念,做到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沟通协商、办理质量、跟踪督办、办理效果“六个到位”,狠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精准安排部署、办理标准统一、答复耐心细致,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反映基层实际,代表着群众的意愿和呼声,省民政厅切实把解决好、落实好代表和委员关心关注的事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把研究、采纳、办理、答复建议提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回应社会关切的纽带、展示民政工作提升民政形象的途径、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来认识并加以推动落实,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接到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后,政策法规处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要求,及时登录“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签收,对建议、提案进行分类梳理后,与各有关处(室、局)充分协商,确定承办方案。6月2日组织召开建议提案统一交办会,厅主要负责同志安排部署办理工作,明确具体办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政策法规处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办理。采取“三步法”精准交办、责任到人,即:第一步确定承办处室局,涉及多个处室局职能的,确定牵头处室局,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第二步由承办处室局负责人认领任务后,当场签字确认,责任落实到处室局;第三步承办处室局内部分解任务,由承办人员逐项签字确认,责任落实到人。

(三)增强沟通联系,确保办理效率。省民政厅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把协商民主落实到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办理前了解代表和委员真实想法,办理过程中共商对策措施,办理后征求意见建议,及时通报办理进度、回访交流,促进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知情明政。着重加强面商,采取调研走访、联合办理、座谈交流、视频通话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和提案者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深度参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既要“文来文往有交流”,更要“人来人往促交心”,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满意度。受疫情影响,今年主办、分办的46件建议提案中,除2件因代表、委员提出不进行面商的要求外,其余44件均通过上门面商、交流座谈和微信视频等方式,与代表和提案者实现了“面对面”协商,面商率为96%,面商率大幅提高。

(四)严格规范办理,确保答复质量。一是严格办理流程,制定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工作流程、复文格式和内容等进行规范。执行“承办—协商(面商)—答复—公开—总结”的基本办理流程,复文要严格执行“处(室、局)负责人审查复文内容—政策法规处审查复文格式—厅办公室核稿—分管厅领导签批—复文送法规处备案”的办文流程,制作统一规范的复文格式模板,严格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复文格式规范统一,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注重复文质量,制定印发《关于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复文质量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处(室、局)务必加强办前、办中沟通,准确把握代表和提案者的意愿,复文内容要直面问题不回避、务实笃行不含糊,不能答非所问,问什么、答什么。在介绍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要对代表、提案者提出的问题作出明确回应。能吸收借鉴的,作出进一步完善工作、今后工作中吸收采纳所提建议等承诺;能解决的具体问题,应说明工作思路和计划;因客观情况变化或工作调整,不能作出承诺的,应态度诚恳地作出解释说明,争取代表、提案者理解。

(五)强化督促办理,强化结果公开。采取“办结情况日通报”的方式,每日更新建议提案办结情况,并通过办公系统通报全厅,经常性强调办理工作规范,加强督办催办,办理工作效率得到较大提升。注重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要求所有建议提案主办件复文,在书面答复代表和提案者的同时,同步做好网上办理工作,按要求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网上办理系统中填写办理情况,并上传办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主动跟踪问效,开展续办续复。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要求,制定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建议提案续办续复工作的通知》,对本届省人大和省政协第一次会议以来办理的建议提案,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共梳理出2018、2019年答复结果为B类的建议提案共19件,并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续办续复要求,持续跟踪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确保建议提案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对已经取得明显进展或落实到位的事项,及时告知代表和提案者。

(七)丰富办理形式,提高办理实效。针对建议提案越来越多地呈现出热点集中、重点突出的特点,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效率,由点及面推动工作,提出“联合调研+集体面商+合并办理”的思路,对涉及数量较多、关注点较为集中、内容相近的建议提案,采取集体调研、面商的形式,把人大代表、提案者邀请到一起,面对面解释政策,共同协商解决。例如,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中有24件涉及养老领域,面对代表和委员的关注和建言献策,省民政厅采取合并办理方式,于8月12日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体面商会,邀请省人大代表、提案者、省级有关部门代表和企业家代表面对面座谈,共商解决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社会力量扶持不够、养老机构功能单一等问题,持续深化养老服务工作的思路、措施、方法和路径。为办理好《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建议的提案》(第0387号)这一重要督办提案,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上门面商”,向提案者——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解释政策、共商对策。通过充分沟通协商,代表和提案者对民政工作有了更全面、直观的认识和了解,促进相互沟通、争取理解支持,收到良好效果。

(八)力求实效,推动成果转化。始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问题为导向,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助推器”,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实现建议提案办理与民政业务工作双推进、双落实。针对今年建议提案涉及的深化殡葬改革、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建议,认真研究吸收采纳所提建议,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果,研究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若干措施》《2020年全省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云南省民政厅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城乡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群防群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举措,既积极回应代表、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又全面深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重点民政工作思路、措施、方法、路径,强化有效政策供给,进一步完善民政工作政策体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省民政厅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推进工作发展等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对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期待,对标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沟通协商还不够充分,办理工作规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办理结果落实和跟踪问效还有差距等问题。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制度,强化落实责任,改进工作措施,抓牢作风建设,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这一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查找并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研究,强化整改落实,创新办理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持续强化提办对接,打通“最先一公里”。在着手办理前,对代表委员反映的情况不够明确的,主动与领衔人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所提建议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征询代表委员的意见,虚心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等方式,积极主动做好提办对接工作,达到相互理解、增进共识、研究问题、完善措施、提高办理质量的目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协商就要真协商”的要求,把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作为办理的必要环节,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创造条件与代表委员见面,进一步提高面商率。

(二)持续创新方法,提高办理效率。继续用好“合并办理”的方法,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注重“三个联系”。一是加强与交办单位和督办单位的联系,第一时间沟通确认建议提案的数量变化,准确掌握建议提案涉及的相关单位,详细了解办理步骤及要求,确保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二是加强与协办单位的联系,对外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征求相关意见,对内积极与各处室局间沟通协调,深入细致研究建议提案,真正做到集思广益,通力合作。三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主要采取电话沟通、实地拜访、邀约面商等主动措施,与代表委员共同研究建议提案落实办法,并以此为基础,及时完善答复意见,保证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

(三)持续转变作风,畅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解决问题上做文章,着力破除办理落实“中梗阻”问题,把答复向抓落实和促进工作上转变。对列入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持续抓好跟踪落实。对暂时不具备落实条件的建议提案,认真阐明情况和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认同。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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