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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云民办发〔2020〕56号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742号建议的答复
冯忠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永胜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第074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保障农村居民安葬需求、节约耕地土地、推动移风易俗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应有之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工作,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纳入省级预算安排,2017年给永胜县下达资金20万元,2018年下达资金60万元,2019年下达资金100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逐年增加。丽江市按照《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补充通知》(丽政办法〔2017〕88号)要求,每新建一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80万元,村级公益性公墓补助40万元(市、县各配套50%),全市已累计下拨1310万元(包括省级福彩资金430万元),年内再下拨1300万元,重点支持在建和具备开工条件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预计2020年10月底前,永胜县的10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
关于你们提到的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的建议,省财政厅已将农村公墓建设补助资金纳入省级预算安排,从2020年起,省民政厅将分两年优先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永胜县10个坝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每个补助20万元。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协调沟通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继续适度加大省级资金投入,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丽江市将统筹整合资金,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殡葬改革目标任务。
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凡 0871—6573272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