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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民办发〔2020〕53号
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8-10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90号建议的答复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90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9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pdf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0190.pdf

面商登记表0190.jpg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190号建议的答复

王金美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殡葬改革的建议》(第019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殡葬服务、强化殡葬宣传等意见建议,对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全域旅游建设、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服务监管,确保殡葬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省级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关于大力弘扬文明殡葬新风尚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各地分别制定出台行业监管、惠民殡葬、服务收费、公墓管理、祭扫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殡葬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十三五”以来,截至今年6月,中央和省级累计投入4.98亿元,支持全省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更新改造。目前,全省投入使用殡仪馆10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5428个,经营性公墓80个;省级共安排福彩公益金3750万元,对全省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兜底保障。各地根据工作基础和财力状况出台一系列惠民殡葬政策,全省实施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县(市、区)分别占92.25%、72.09%,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7.49%。清明节期间,精心组织“殡葬宣传月”活动,共派出宣传员33.9万人次进村入户宣讲,出动宣传车538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82万份,新闻宣传报道3536余条,解答群众咨询0.19万人次,悬挂张贴宣传标语0.72万条,集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主题宣传,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等殡葬新风尚进一步深入人心。省民政厅不断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在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价格管理、公平交易、信息公开、公益保障、规范服务、廉洁从业等八个方面做到“八不得、八提升”,公开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推进服务规范透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选址、项目审批及空间管控工作。省民政厅拟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地生态安葬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分批实施、量力而行”原则,优先补齐乡镇空白并将村级公墓做为“十四五”建设重点,指导各地探索和实践符合经济条件和用地实际的建设新模式、新方法,加快推进项目落地。重点推进小型化、生态化、立体化墓地,引导开发建设家族(家庭)成员骨灰垂直、多层安放等合葬墓穴,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依法将现有坟山、“龙山”等集中安葬点纳入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和管理范围。结合各地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十三五”建设现状,按照服务人口、服务年限、服务半径等因素,编制云南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重点优化和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数量、布局、规模。加强调研论证,待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后,适时出台云南省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二是加大惠民殡葬和生态奖补政策实施力度,在确保特殊困难群体享受火化补助的基础下,推动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提标扩面,让群众从参与殡葬改革中得到实惠,推动惠民措施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建立省级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并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协调落实本级奖补政策。

三是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监管,联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修订完善相关服务收费政策,拟出台《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的实施意见》,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体系。每年4月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殡葬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切实增强殡葬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充分利用每年清明节宣传的有利时机,借助电视、报刊、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倡导移风易俗,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各方作用,推进殡葬服务宣传进村居、进机关、进部队、进企业、进院校,贴近群众宣传移风易俗,介绍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治丧知识信息。督促指导各地将殡葬移风易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探索制定丧事活动礼俗指引或丧葬礼俗规范。

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琦薇  0871—6573272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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