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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3/202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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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6-09

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的要求,现将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27937.02万元,加上上年度结转1228.6万元,全年共分配使用29165.62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2020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金重点对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等项目进行资助。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1号)要求,我厅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2020年安排老年人福利项目18143.72万元,占省本级福彩公益金预算总额的62.21%,重点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及有入住需求老年人的供养、照料等工作,促进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2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及配套培训及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审计各100万元。  

2.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补助经费500万元。为省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国办及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投保机构责任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机构内民政兜底供养老人和社会老人以及员工纳入保障范围。

3.省对下补助15443.72万元。重点保障2020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任务之一惠老阳光工程完成。实施特困人员供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对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用租赁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情况。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2020年安排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1361.5万元,重点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工作,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

1.“义肢助残”项目专项资金1041万元。为以下人员免费安装配置假肢、助听器、轮椅、拐杖、护理床等康复辅具,民政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经县区级民政局审核认定的贫困建档立卡、低保特困、社会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老年人;民政福利机构和各级养老机构。

2.云南省康复辅具租赁服务试点项目专项资金80万元。为以下人员提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经县区级民政局审核认定的贫困建档立卡、低保特困、社会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民政福利机构和各级养老机构,社会上对康复辅具有短期需求的人员。

3.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补助经费240.5万元。用于补助昆明市、镇雄县、楚雄州等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其中昆明市精神病院67万已全部支出用于设施设备购置;楚雄市115万已全部用于楚雄州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目前项目仍在建设中;镇雄县58.5万已全部用于镇雄县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目前项目仍在建设中。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为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顺利实施,2020年安排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1500万元。全额下拨各地用于资助城乡社区儿童之家项目。

(四)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为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安排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项目资金8160.4万元。着力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774.4万元。补助4个新建殡仪馆建设资金;补助4个贫困地区殡仪馆进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7个殡仪馆购置遗体运输车辆和火化设备;补助6个殡仪馆加装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解决污染大、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问题。确保持续稳定的提供基本殡葬服务,为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创造条件。

2.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项目经费2390万元。用于支持15个州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集中安葬的场所,有效规范农村丧葬行为,治理乱埋乱葬现象。

3.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300万元。用于16个州市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救助管理站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补助富源县,峨山县,隆阳区、禄丰县,个旧市、宾川县,大理市,香格里拉市8个救助管理站购买救助车辆。

5.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16万元,共资助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9个。其中,补助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87个676万元;补助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2个440万元(含15个深度贫困县)

6.农村社区建设补助资金665万元,共资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28个。其中,补助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项目10个300万元;补助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项目1个25万元;补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17个340万元(含12个深度贫困县)。

7.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补助经费500万元。安排了192万元,选派了96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在“三区三州”(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实施“三区”计划;安排了40万元,支持2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施“牵手计划”;安排了268万元,在全省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36+X、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乡镇(街道)实施了9个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

8.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补助资金355万元。省本级资金280万元,受疫情影响,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该项目未实施。省对下补助资金75万元,对5个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配套开展相关工作。

9.用于临沧市沧源县岩帅镇中贺勐村、新华村补助项目专项资金660万元。

10.省委、省政府和省厅扶持点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购买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70万元;云南民政事业发展邮票展项目资金10万元;云南省慈善总会特殊困难群众救助项目补助资金120万元。

三、实际成效

(一)老年人福利方面。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2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及配套培训100万元,经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价格99.8万元并已部分完成;主要开展对各州、市申请拟评4级、5级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开展了150人次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员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对各州、市评定的3级及以下养老服务机构按10%的比例进行抽评;对申报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评定;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对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审核,对服务质量等级予以确认;对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审计100万元,合同成交价90万元,主要是完成对2020年属于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清单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2021年9月份完成。二是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补助经费500万元。为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国办及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投保机构责任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机构内民政兜底供养老人和社会老人以及员工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已经全部完成。三是实施了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惠老阳光工程”,资助各州(市)提质改造100个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示范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00。对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用租赁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0元、5000元,省补助50%。

(二)残疾人福利方面。一是“义肢助残”项目。分别为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楚雄州、丽江市等州市的民政福利机构和建档立卡、低保特困、社会低收入家庭和民政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577名贫困残疾人配置了252具小腿假肢、188具大腿假肢、5具髋离断大腿假肢、7具半足假肢、55具前臂假肢、28具上臂假肢、26具腕离断假肢、12具肩离断假肢、4具肘离断假肢。安装配置120助听器;配发200辆轮椅、200副拐杖、624把淋浴椅、232把坐便椅、156张护理床。截至2021年3月22日制作安装完成。2021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200辆轮椅、200副拐杖、624把淋浴椅、232把坐便椅、156张护理床配置工作。二是随着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陆续建成投入使用以及设施设备的配置到位,我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更多包括民政服务对象在内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了更好的服务。

(三)儿童福利方面。重点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边境县(区)和“兴边富民”任务较重地区以及“三区三州”地区儿童之家进行资助,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2020年底,全省共建立城乡社区“儿童之家”1.4万余个,“儿童之家”覆盖率达到98%,圆满完成《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及《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的“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儿童之家”的目标任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为当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起到阵地作用。

(四)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方面。一是通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以及火化补助的发放,不断满足当地群众基本丧葬需求,形成环保节约的殡葬新风,为建设美丽乡村打下了基础。二是完成了8个救助管理站购买救助车辆,确保受助人员得到较好的救助和保护。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县(市)、乡(镇)、农村社区三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一体化发展。四是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激励了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返乡创业,带动了一批有志于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人才加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储备了一批社会工作人才,培育了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升了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打造了一批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社区,发现和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提高了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认同度,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工作的影响力,切实推进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服务社会治理创新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9日

2020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xlsx

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省本级使用福彩公益金项目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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