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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3/202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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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9-08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成立于2004年6月8日,《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6﹞191号)规定,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是云南省民政厅主管、正处级机构规格、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关爱保护提供公益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省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街面巡查力度,重点巡查主要城区、街道、商业区、繁华地段、公园、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立交桥等流浪乞讨人员相对集中区域。省厅派出3个检查组,分别对昆明、玉溪、昭通、曲靖、德宏、保山、文山、丽江等州(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行动期间,全省共救助13383人次(成年人12495人次、未成年人888人次),出动工作人员 29531人次、车辆8419台次,发放衣服2152套、鞋袜2257双、毛毯棉被1293床、食品5142盒、饮水5862瓶、医疗救治318人次(其中,危重病人员64人次),护送返乡2296人次。

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创制。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6月以省两办名义出台我省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文件,健全完善救助管理工作责任体系,为今后全省救助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和工作依据。

三是积极开展6月19日“机构开放日”活动。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各地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通过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渠道,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发布《致市民的一封信》、制作广告展板、张贴寻亲海报、展览救助图片、播放寻亲工作视频等方式,充分宣传救助工作成效,让全社会了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更好地理解、关心、支持救助管理工作。

四是统筹协调全省救助管理工作。10月10日,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充实省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省级综治(平安建设)指标,同时督促各州市尽快调整充实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构。

五是加强安全管理与检查。厅领导带头部署安排,结合我省领导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多次分组对全省16个州(市)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机构进行检查,并配合民政部开展了全国救助管理机构交叉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明电〔2019〕73号),督促各地整改落实。

六是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以宣威海岱镇饮水工程造假事件为鉴,对2007年至2018年期间,全省291个救助管理项目进行排查,梳理出未开工建设项目11个、建成未投入使用项目18个、在建项目18个,已督促各地抓紧落实,确保项目投入使用。2019年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660万元、部级福彩公益金397万元、中央发改资金发416万元,新建救助管理站8个、补助建设资金缺口2个、救助车辆9个、设施设备补助1个。

七是提高工作队伍业务水平。6月举办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10月举办实体救助管理站站长培训班,学习传达中央和我省救助管理文件精神,讲解救助管理业务知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全省共救助各类人员28820人次。其中,成年人26791人次、未成年人2029人次,长期安置12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云南省救助管理站。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是云南省民政厅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是云南省民政厅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其中:五级职员1人,六级职员1人,七级职员1人,九级职员1人,工勤人员1人,现在职在岗4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10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对比,减少3.24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我站1名九级管理岗位人员考取云南省女子监狱,减少职工1人,相应人员经费减少,另项目经费财政减少资金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6万元,占总支出的81.66%;项目支出18.58万元,占总支出的18.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24万元,下降6.6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82万元,下降0.98%;项目支出减少6.42万元,下降25.68%,以上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9月减少职工1人,相应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财政减少资金安排,故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76万元。与上年83.58万元对比,减少0.82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我站1名九级管理岗位人员考取云南省女子监狱,减少职工1人,相应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救助管理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8万元。与上年25万元对比,减少6.42万元,下降25.68%,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资金安排及在培训过程中严格管理,控制相关支出,故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及开展全省救助管理工作等费用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08.58万元对比,减少7.24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9月减少职工1人,相应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财政减少资金安排,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7%。主要用于本站4名在职职工工资的发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等费用开支)。

2.住房保障(类)支出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3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和厉行节约要求,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业务往来。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7万元,下降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42.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和厉行节约要求,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业务往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万元,占92.46%;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7.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站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33人。主要用于州市、县区办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救助管理站资产总额44.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6万元,固定资产38.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41

5.46

38.36


24.94


13.42



0.5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系我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云南省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项目自评报告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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